2017-03-09 06:19 来源:网友分享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19日通报,广西柳州市柳江县里高中学近日出现甲型病毒性肝炎(甲肝)传染疫情,截至目前已有21名学生和1名老师先后住院治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说,里高中学从4月中旬陆续有学生出现腹痛、恶心等症状,之后被医院确诊为甲型病毒性肝炎。自治区及当地卫生部门立即对疫情进行控制和预防,目前22名患者病情稳定,正在继续隔离治疗。学校甲肝疫情已得到控制,最近一周未出现新病例,学校教学秩序良好。
这位负责人介绍,据专家组的初步判断,里高中学出现甲肝疫情可能与学校水源受到污染有关,相关部门已针对性采取处理和控制措施。
甲型病毒性肝炎,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临床上以疲乏,食欲减退,肝肿大,肝功能异常为主要表现,部分病例出现黄疸,主要表现为急性肝炎,无症状感染者常见。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把住“病从口入”关。食品要高温加热,一般情况下,加热100℃一分钟就可使甲肝病毒失去活性。
2.对一些自身易携带致病菌的食物如螺蛳、贝壳、螃蟹,尤其是能富集甲肝病毒的毛蚶等海、水产品,食用时一定要煮熟蒸透,杜绝生吃、半生吃以及腌制后直接食用等不良饮食习惯。
3.接种甲肝疫苗,可以提高人群免疫力,预防甲肝的发生和暴发流行。
4.对密切接触者,包括当传染源已明确(如食物或水)的所有已暴露者,已流行甲肝的学校、医院、家庭或其他单位中的成员,可及时给予丙种球蛋白注射。注射时间越早越好,最迟不宜超过接触感染后7~10天,免疫效果可以维持35天。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45天。
5.食源性感染应检查厨师的抗HAV-IgM,确诊后应隔离治疗。
6.发现甲肝病人应及时报告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有效措施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早期报告对控制疫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甲型肝炎病毒HAV是小核糖核酸病毒科的一员,为嗜肝RNA病毒属。HAV经口进入体内后,经肠道进入血流,引起病毒血症,约过一周后到达肝脏,随后通过胆汁排入肠道并出现粪便中。粪便排毒能维持1-2周。病毒侵犯的主要器官是肝脏,咽部和扁桃体可能是HAV肝外繁殖的部位。HAV引起肝细胞损伤的机制尚未明确,一般认为HAV不直接引起肝细胞病变,肝脏损害是HAV感染肝细胞的免疫病理反应所引起的。
1.传染源
甲型肝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为传染源,甲型肝炎患者仅从粪便中排出病原体,血液中HAV主要出现在黄疸发生前14-21天,在此期患者的血液有传染性,有报道通过输血传播,但黄疸发生后患者血液通常无传染性。患者在起病前2周和起病后1周从粪便中排出HAV的数量最多,此时传染性最强。但至起病后30天仍有少部分患者从粪便中排出HAV。
2.传播途径
甲型肝炎以粪口途径为主要传播途径,粪口传播的方式是多样的,一般情况下,日常生活接触传播是散发性发病的主要传播方式,因此在集体单位如托幼机构,学校和部队中甲型肝炎发病率高。水和食物的传播,特别是水生贝类如毛蚶等是甲型肝炎爆发流行的主要传播方式。
3.易感性与免疫力
人群未注射甲肝疫苗者对HAV普遍易感,患过甲型肝炎或感染过甲型肝炎病毒的人可以获得持久的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