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3 06:56 来源:网友分享
1.潜伏期
长短不一,多数在3个月以内,潜伏期的长短与年龄(儿童较短)、伤口部位(头面部咬伤的发病较早,平均39日,下肢咬伤潜伏期平均90日)、伤口深浅(深者潜伏期短)、入侵病毒的数量及毒力(毒力强者潜伏期短)等因素有关,其他,如清创不彻底、外伤、受寒、过度劳累等,均可能使疾病提前发生。
2.前驱期
常有发热、头痛、乏力、食欲不振、周身不适等非特异性症状。伤口及附近出现痛、痒、麻木或蚁走感,为病毒刺激周围神经元所致,有早期诊断意义。继之出现恐惧不安,对痛、声、光、风等刺激敏感。历时1~4天。
3.兴奋期
患者逐渐进入高度兴奋状态,其突出表现为极度恐怖、恐水、怕风、发作性咽肌痉挛、呼吸用难、排尿排便困难及多汗流涎等。恐水是本病的特殊症状,是由于咽肌痉挛所致,但不一定每例均有,也不一定在早期出现。典型患者见水、闻流水声、饮水或仪提及饮水时,均可引起严重咽喉肌痉挛。患者虽渴极而不敢饮,即使饮后也无法下咽。常伴声嘶及脱水。怕风也是常见症状之一,虽微风也能引起咽肌痉挛。其他刺激如光、声、触动等,均可导致同样发作,严重发作时,尚可出现全身疼痛性抽搐。由于常有呼吸肌痉挛,故可导致呼吸困难及发绀。常见交感神经功能亢进,表现为唾液分泌增多、大汗淋漓、心率增快、血压及体温升高等。因括约肌功能障碍而出现排尿排便困难者也相当多见。患者的神志大多清楚,虽极度恐惧和烦躁不安,但绝少有攻击人的行为。随着兴奋状态的增长,部分患者可出现精神失常、谵妄、幻视幻听、冲撞嚎叫等。病程进展很快,很多患者在发作中死于呼吸衰竭或循环衰竭。本期持续1~3日。
4.麻痹期
痉挛停止,患者渐趋安静,但出现弛缓性瘫痪,尤以肢体软瘫最为多见。眼肌、颜面部肌肉及咀嚼肌也可受累,表现为斜视、眼球运动失调、下颌下坠、口不能闭、面部缺少表情等。患者的呼吸渐趋微弱或不规则,并可出现潮式呼吸;脉搏细数、血压下降、反射消失、瞳孔散大,可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迅速死亡。临终前患者多进入昏迷状态。本期持续6—18小时。狂犬病的整个病程一般不超过6日,偶见超过10日者。除上述典型病例外,尚有以瘫痪为主要表现的“麻痹型”或“静型”,又称“哑狂犬病”,约占20%。该型患者无兴奋期及恐水现象,而以高热、头痛、呕吐、咬伤处疼痛开始,继而出现肢体软弱、腹胀、共济失调、肌肉瘫痪、大小便失禁等,呈现横断性脊髓炎或上升性脊髓麻痹等症状。其病变仅局限于脊髓和延髓,而不累及脑干或更高部位的中枢神经系统。病程可长达10日,最终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吸血蝙蝠啮咬所致的狂犬病常属此型。
狂犬病最主要的途径就是感染了狂犬病的动物在咬伤人时,通过唾液使狂犬病毒进入人体,狂犬病毒还可以通过无损伤的正常粘膜进入人体,或带有狂犬病毒的液体溅入眼睛,通过眼结膜进入人体,但以这种方式进入人体的例子要少得多,另外,通过吸入空气中带有狂犬病毒飞沫而感染的例子也很少见,只有空气中狂犬病毒的浓度达到极高程度时,才可能发生。病毒在咬伤部位侵入,在局部组织中短时间停留,可到1-2周。病毒可从神经肌肉交界处的神经感受器或其他神经组织细胞的神经感受器,或暴露于粘膜浅表处的神经感受器侵入邻近的末梢神经。
人类通常在被已受感染的动物深度咬伤或抓伤后染上狂犬病。犬类是狂犬病的主要宿主和传播者。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国,接种狂犬疫苗已极大程度上在犬中消除了狂犬病,蝙蝠是多数造成这些地区人类狂犬病死亡病例的原因。蝙蝠狂犬病最近已成为澳大利亚、拉丁美洲和西欧的一项公共卫生问题。但在这些地方,由蝙蝠狂犬病造成的人类死亡情况与受到狗咬后出现的死亡相比仍然较少。人类由于接触狐狸、浣熊、臭鼬、豺、猫鼬以及其他食肉性野生宿主后出现的死亡情况极为罕见。
摄入已感染狂犬病的动物的生肉或其他组织不是人类感染源。
隔离治疗
对于狂犬病患者应该要进行单室隔离治疗,并且派专人护理,患者也要注意卧床静养,噪音、风、光等的刺激都要避免。在隔离的时候应该采用高营养疗法,主要是通过大动脉插管的方式来进行,护理患者的医护人员要注意做好防护措施,比如说戴口罩、穿防护服、戴手套等,患者的分泌物和排泄物等要做好严格的消毒处理。
对症治疗
对于狂犬病的治疗要做好积极的对症处理,预防和治疗各种并发症,如果出现了恐水现象,那么要禁食禁饮,减少对患者的刺激,如果出现了痉挛现象,那么可以使用地西泮、苯妥英等来改善症状,如果有脑水肿症状可以使用甘露醇以及速尿等脱水剂来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侧脑室引流。
狂犬病的危害是非常大的,而且传染性极强,最好的治疗办法就是预防,一旦被动物咬伤,要及时注射狂犬疫苗,这样就可以避免狂犬病毒的蔓延了。
(一)管理传染源
捕杀所有野犬,对必须饲养的猎犬,警犬及实验用犬,应进行登记,并做好预防接种,发现病犬的病猫时立即击毙,以免伤人,咬过人的家犬,家猫应设法捕获,并隔离观察10天,仍存活的动物可确定为非患狂犬病者可解除隔离,对死亡动物应取其脑组织进行检查,并将其焚毁或深埋,切不可剥皮或进食。
(二)伤口处理
早期的伤口处理极为重要,人被咬伤后应及时以20%肥皂水充分地清洗伤口,并不断擦拭,伤口较深者尚需用导管伸入,以肥皂水作持续灌注清洗,如有免疫血清,作皮试阴性后,可注入伤口底部和四周,伤口不宜缝合或包扎。
(三)预防接种接种对象
①被狼,狐等野兽所咬者;
②被发病随后死亡(包括观察期内)或下落不明的犬,猫所咬者;
③为已被击毙和脑组织已腐败的动物所咬者;
④皮肤伤口为狂犬唾液沾污者;
⑤伤口在头,颈处,或伤口较大而深者,如咬人动物(指非流行区而言)5日后仍安危无恙,注射即可中止;
⑥医务人员的皮肤破损处为狂犬病病人沾污者等,近年来,国内已发现一些被咬伤发生狂犬病而死亡的病列,而犬却安然无恙,经证实该犬的唾液内带毒,故流行区被犬咬伤者均应接种,表1示狂犬病预防接种的适应证。 我国广泛使用田鼠肾细胞疫苗,1979年起,由武汉生物制品所通过鉴定,投产,轻度咬伤者于第0,7,14天各肌注2ml,重度咬伤及头,面,颈部咬伤于第0,3,7,14及30天各肌注2ml。
该疫苗的效果,各方报告不一致,有的认为其效果仅及人二倍体疫苗的1/6,因此,需寻找新一代疫苗。
免疫血清有抗狂犬病马血清与人体抗狂犬病球蛋白两种,我国目前生产的是前者,每支10ml,含1,000IU;成人剂量为20ml;儿童为40IU/kg,需皮试阴性后方可应用,以一半剂量作局部伤口处注射,另一半剂量肌注,人抗狂犬病球蛋白的一次注射量为20IU/kg,免疫血清可干扰宿主的主动免疫而影响抗体生成,因此必须在接种结束后10,20和90日再给予激发量疫苗,以触发回忆反应而产生较大量的相应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