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6 06:26 来源:网友分享
“我们的感情破裂了,请求离婚。”今年3月初,101岁的刘老说。
百岁老人离婚案,说起来离奇,但是归根到底与其他年轻夫妻的离婚没有什么区别。生活很丰富、很多样,类似的剧情,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
而有专家分析,价值观和对婚姻观念的改变是导致老年夫妻“黄昏散”的主要原因。
现象一:再婚老人离婚多百岁老人与70岁妻子离婚
这位要离婚的百岁老人,是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某镇人,1907年出生。
刘的前妻多年前病故了,老人心里头的孤单和寂寞就甭提了。经人介绍,1995年,88岁的刘老感情生活又有着落了,他看上了一位57岁的女子李某,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1996年,两位老人喜结连理,登记结婚。
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多,每天都有矛盾产生,老夫老妻也有脸红的时候。婚后不久,刘与李便因各自子女的经济问题及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次争吵后,李离家而去,搬回原居住的地方生活。感觉事态严重的刘便多次请人去接李,李都没有答应。刘遂认为他们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法“共创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于是诉诸法院,请求离婚。
虽然百岁老人请求离婚的案件很少见,但并不悖于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日前,法官首先进行调解,他们调解后,李某与刘某自愿达成离婚的一致协议,李还给予刘一定的经济帮助。
再婚老年人离婚,似乎正成为一种现象。
今年3月的一天,家住长沙市天心区某社区的两位离婚案件当事人,83岁的老人曾某和70多岁的王某先后给该区法院民一庭打来电话,感谢该院法官在办理他们离婚案件时耐心调解,化解了他们多年的矛盾纠纷,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1998年8月曾某与王某经过婚姻介绍所介绍认识登记结婚。双方再婚至今十余年,未共同生育小孩,夫妻感情一直不是很融洽,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多次要离婚。双方的儿女为此事多次发生冲突,矛盾十分尖锐。
2007年12月26日,原告曾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与被告离婚,并分割财产。
杨华昭法官接手案件后,认真审阅了该案的基本资料,随后,杨华昭先后6次单独做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从法、理、情几方面与两位老人进行沟通交流。经过杨华昭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曾某与被告王某自愿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得到妥善处理。
记者感言:101岁的他与70岁的她,结婚时符合法律的规定,离婚诉求,也同样得到了法律的支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法理精神的体现。如果您在生活中也遇到类似问题,可致电本报。
现象二:结婚多年老来反目四十年夫妻口角酿成惨剧
结婚是为了追求幸福生活,符合程序的离婚同样也是为了追求幸福。然而有的人在对待家庭矛盾上却不够冷静,最终酿出惨剧。
四十年夫妻为了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双方互不体谅,导致矛盾逐步升级,老汉对老妻竟痛下杀手。日前,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某与杨某于1969年结婚,夫妻关系一直不好。近年来,双方常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之后杨某便到儿女家长住。2007年4月初,杨某又想去女儿家住,李某不准,二人为此发生争吵。杨某于是在清明节过后不久,将李某父母的坟墓挖平,并种上南瓜,还打了些铁桩。4月13日,杨某趁李某不在家的时候走到女儿家居住,此后一直没有回去。7月初,李某因生病无人照顾,几天没有吃饭,于是对杨某非常痛恨,想杀了杨某再自杀。7月7日,李某得知杨某住在女儿家,便去接杨某回家,杨不答应,李便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匕首朝杨某身上一阵乱刺,大约刺了十多刀。杨某最后倒在女儿家的杂物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从本案起因上看,受害人杨某一发生争吵即离家外出,对李某未尽妻子义务,特别是在2007年清明节后将李某父母的坟墓毁平种上南瓜,打下铁桩,违反了传统的伦理道德,行为非常恶劣,也加深了夫妻之间的矛盾,存在一定过错。且庭审时杨某的弟弟及子女请求对李某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前述判决。
法官感言:为了一些生活上的小事,夫妻双方未能及时沟通做到互谅互让,反而在日积月累中逐步加深了矛盾,最终老汉丧失理智,挥起屠刀,酿成了这一出家庭惨剧。四十年夫妻,一个命丧黄泉,一个深陷囹圄,其行为可恨可恶!其下场可悲可叹!如果彼此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多为对方设身处地着想,也许会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