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8 11:33 来源:网友分享
阿昔洛韦乳膏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是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适合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方面的治疗,是嘌呤核苷类抗病毒药。那么阿昔洛韦乳膏的功能主治是什么呢? 经临床研究,阿昔洛韦乳膏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的特点为在稍隆起的发炎的皮肤粘膜上,出现一串或多串含清亮液体的小水泡.阿昔洛韦乳膏可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
2.带状疱疹:
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炎症性皮肤病,中医称为"缠腰火龙"“缠腰火丹”,俗称"蜘蛛疮"。其主要特点为簇集水泡,沿一侧周围神经作群集带状分布,伴有明显神经痛。阿昔洛韦乳膏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
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阿昔洛韦乳膏经皮肤吸收后,进入疱疹病毒感染的细胞,与脱氧核苷竞争病毒胸苷激酶或细胞激酶,药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阿昔洛韦三磷酸酯,干扰病毒DNA多聚酶而抑制病毒的复制,对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抑制作用。
1.对阿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该品过敏。
2.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问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该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3.生育与孕妇:大剂量注射剂可致动物睾丸萎缩和精子数减少,然而人体每日口服400mg和1000mg连续6个月未见类似情况。药物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
4.乳母: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但未发现乳儿异常。儿童中亦未发现特殊不良反应。5.成人急性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该品静滴,因滴速过快时可引起肾衰竭。
6.老年人: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该品剂量需调整。
7.以下情况需考虑用药利弊:脱水或已有肾功能不全者,该品剂量应减少。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对该品不能承受者、精神异常或以往对细胞毒性药物出现精神反应者,静脉应用该品易产生精神症状,需慎用。
8.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该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该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该品的敏感性。
9.对诊断的干扰:静脉给药可引起肾小管阻塞,使血肌酐和尿素氮增高。如剂量恰当、水分充足不会引起。
10.随访检查:女性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每年应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静脉用药可能引起肾毒性,用药前或用药期间应检查肾功能。
11.逾量处理:该品无特殊解毒药。主要采用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给予充足的水分防止药物沉积于肾小管;血透有助于排泄血中的药物,对急性肾衰竭和血尿患者尤为重要。
1.常见的不良反应:
注射部位的炎症或静脉炎、皮肤瘙痒或荨麻疹。
2.少见的不良反应:
口服给药皮肤瘙痒,长程给药偶见月经紊乱。注射给药特别静脉注射时,少见有急性肾功能不全、血尿和低血压。
3.罕见的不良反应:
昏迷、意识模糊、幻觉、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局部用药不良反应:
出现轻度疼痛、灼痛和刺痛占28%,瘙痒占4%,皮疹0.3%。
5.以下症状如持续存在或明显应引起注意:
长期口服该品出现关节疼痛、腹泻、头痛、恶心、呕吐、晕眩(较短程用药为多)。长期用药少见有痤疮和失眠;短程用药少见有食欲减退。注射用药常见轻度头痛,少见多汗。该品对细胞毒性小,安全范围大。外用滴眼剂和乳膏剂无明显不良反应。静脉给药需缓慢滴注1小时以上或连续缓慢滴注,一般无反应。有时可见皮疹、荨麻疹、发烧等过敏反应,停药即消退。亦有时出现头痛、恶心、低血压、血尿等不良反应。口服200—800mg,一日5次,大量饮水也无明显反应,正常人耐受性较强。但在高浓度快速滴注或口服大剂量的失水病人,可因该品水溶性差,输液过少析出结晶阻塞肾小管、肾小球而造成肾功能衰竭。肾功能不正常的病人和婴儿排泄功能低,需减量给药。静脉点滴或口服未见对骨髓有何影响。一时性血清肌酐升高,皮疹,荨麻疹,出汗,血尿,低血压,头痛,恶心等。ACV的不良反应较其他抗病毒药为少,多出现在血药浓度超过25mg/L时,此时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大剂量快速静注后可能有尿素氮、肌酐升高、肾小管内结晶沉淀、血尿。少数患者可出现嗜睡、谵妄、震颤等,停药后可自愈。外用软膏偶可有局部烧灼或刺痛感。偶可发生角膜上皮损害即弥漫性表层角膜炎。
除偶有头晕、呕吐、头痛外,口服阿昔洛韦几乎无毒,静注耐受较好,只1%病人会发生脑病,高剂量静注可引发神经系统障碍。大剂量突击性注射,可发生急性肾小管坏死。
老年人:
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该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以下情况需考虑用药利弊:脱水或已有肾功能不全者,该品剂量应减少。严重肝功能不全者、对该品不能承受者、精神异常或以往对细胞毒性药物出现精神反应者,静脉应用该品易产生精神症状,需慎用。
1.对该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2.肝、肾功能异常者需慎用。
3.孕妇勿口服或静脉注射,可外用。孕妇禁用;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h。
药物相互作用
1.静脉给药时与干扰素或甲氨蝶呤(鞘内)合用,可能引起精神异常,应慎用。
2.静脉给药时与肾毒性药物合用可加重肾毒性,特别对肾功能不全者更易发生。
3.丙磺舒可减少该品静脉给药时药物自肾小管的分泌,使血药浓度增高,消除半衰期延长,毒性增加。
4.与齐多夫定合用可引起肾毒性,表现为深度昏睡和疲劳。丙磺舒、β内酰胺类可提高该品的血药浓度。该品与氨基糖甙类合用,可增加肾毒性。该品与丙磺舒竞争性抑制有机酸分泌,并用丙磺舒可使该品的排泄减慢,半衰期延长,体内药物量蓄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