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1 17:15 来源:网友分享
家属赵先生提供的养老院收据。家属供图
家属>>入住不到一个月,老人吃饭被呛死
2015年12月2日,赵先生的父亲住进了济南苏氏康复老年公寓。说起为什么选择这家养老机构,赵先生说,他当初也做过一番考量。
“当时,我母亲在省中医住院,没法照顾我父亲。这家养老院离医院和我家都比较近,我就把老人送到这边来了。”赵先生说,当时他去养老院时,院方称对脑血栓后遗症的康复和护理很有经验,并且给他看了几个康复效果很好的老人。“我父亲有脑血栓后遗症,所以就选择了这家养老院。后来我母亲出院了,和父亲住在一起。”
赵先生给记者提供的一份收据显示,在第一个月,养老院收取了2910元的费用,包括住宿费(含伙食费)、护理费和其他费用。赵先生说,他办理的是全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给老人喂饭。
2015年12月24日,老人入住养老院刚二十多天,意外就发生了。上午11点多,老人在吃了一口馒头后,突然没有了意识,被紧急送往千佛山医院急诊内科。而12月24日当天,赵先生正好在外地出差,他突然接到母亲电话,说父亲在养老院出意外了。赵先生赶紧往济南赶,但还是没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医院的诊疗记录显示,“患者10分钟前进食过程中突发意识丧失”,老人为猝死,有既往脑血管后遗症病史。
院方>>老人吞咽功能有障碍,自己吃下的馒头
1月20日下午,老年公寓负责人苏先生向记者表示,老人的死因是吞咽功能障碍引发窒息。该负责人称,院方在护理老人方面符合流程,房间内也有监控。“老人本来就有吞咽功能障碍,呛饭比较严重,我们告诉过家属这些事情。院方在老人出现意外后,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
该负责人称,因为老人呛得比较厉害,院方安排了经验丰富的护工长过去护理。负责喂饭的护工说,她曾告诉家属,老人在院里呛饭很严重。“我尽心尽力喂了,老人呛得很厉害,也告诉家属了。”
负责护理的护工表示,“那天我没喂他馒头,他手里拿着馒头,我喂的是菜。”和护工的说法一样,负责人苏先生说,因为老人的手能动,事发当天吃饭时是老人自己吃下的馒头。“家属并没有要求将饭打成糊状,因为这是要额外收费的。”得到这样的答复,赵先生认为,院方仍负有责任。
“引发老人窒息的馒头有3cm×3cm大,如果不是因为这么大块的馒头,也不至于出现这种情况。养老院是专业的养老机构,护工既然在边上负责喂饭,就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赵先生说。
律师>>双方协调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事已至此,赵先生希望养老院能给自己一个说法,也希望协商出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结果。“我父亲的吞咽功能有障碍,我们家属是知道的。说到底,养老院至少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我并不要求他们承担全部责任。”
赵先生说,他父亲每个月有近4000块钱的退休金,母亲也是靠他的退休金来生活。“父亲去世后,退休金就没有了,我母亲也没有了收入。她是肝硬化晚期,需要长期住院、吃药,每个月花费3000多元,而且这次受的精神打击特别大。”
几次沟通后,养老院同意给出的赔偿金额和赵先生的要求相差甚远。“起初,院方表示可以负担三分之一的丧葬费,我们没同意。到后来,说可以赔偿我们2 . 5万元。毕竟一个活人没了,我父亲也才64岁。这样的话,我没法给家人交代。”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表示,双方如果协调不成,赵先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死者生前作为养老院的消费者,养老机构应对其尽相应的看护义务。虽然老人生前有病,但老人在看护期间出现意外,院方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双方如果协调不成,只能到法院诉讼,至于责任比例的划分,法院会在综合考量后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