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9 09:17 来源:网友分享
一、一般性治疗:
卧床休息,进易消化富蛋白质、电解质,维生素食物,注意水份的补充。高热者给予物理降温,必要时给解热药物。剧烈胸痛可予芬必得0.3g口服2次/日,或可待因片15mg口服。咳嗽剧烈给咳必清25mg或退嗽100mg口服3次/日,必要时用可待因。
二、促进排痰:
鼓励病人咳嗽、翻身,或拍背促进排痰。给于祛痰解痉药,必要时生理盐水10ml加α--糜蛋白酶5mg、地塞米松5mg及少量抗生素,雾化吸入2次/d。
三、抗生素的应用:
病源菌未明确者,可按下列经验用药。
(一)
革兰阳性球菌,用青霉素,头孢唑啉,红霉素,复方新诺明。革兰阴性菌或混合感染可用头孢唑啉,阿莫西林,头孢呋辛等。病情较重选用三代头孢菌素,b内酰胺类+氨基糖甙类,复方新诺明。
(二)
院内感染:轻、中度可用哌拉西林,头胞唑林加庆大霉素,头胞呋辛,头胞羟唑或头胞噻肟、头胞唑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也可用优立新等(β内酰胺类加酶抑制剂的抗生素)。有误吸史或胸腹大手术者,应加用甲消唑或克林霉素。
肺炎是细菌、病毒等致病微生物侵入肺脏引起的炎症,引起肺炎的病因多种,多种病原体引起,如细茵、病毒、真茵、寄生虫等,其他如放射线、化学、过敏因素等亦能引起肺炎。其中以病原体引起的肺炎多见。
免疫防御机制如对吸入气体的过滤和湿化、会厌和咳嗽反射、支气管纤毛粘液排泄系统、体液和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使气管、支气管和肺泡组织保持无菌状态。免疫功能受损(如受寒、饥饿、疲劳、醉酒、昏迷、毒气吸入、低氧血症、肺水肿、尿毒症、营养不良、病毒感染以及应用糖皮质激素、人工气道、鼻胃管等)或进入下呼吸道的病原菌毒力较强或数量较多时,则易发生肺炎。
细菌性肺炎
多种细菌均可引起肺炎,其中绝大多数为肺炎球菌,其中以Ⅲ型致病力最强。肺炎球菌为革兰阳性球菌,有荚膜,其致病力是由于高分子多糖体的荚膜对组织的侵袭作用。少数为肺炎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
1、需氧革兰染色阳性球菌,如肺炎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溶血性链球菌等。
2、需氧革兰染色阴性菌,如肺炎克雷白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埃希大肠杆菌、绿脓杆菌等。
3、厌氧杆菌如棒状杆菌、梭形杆菌等。
病毒性肺炎
如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 麻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等都是肺炎的发病原因。
支原体肺炎
由肺炎支气体引起。
真菌性肺炎
肺炎的发病原因如白色念珠菌、曲菌、放线菌等。
其他病原体所致肺炎
如立克次体(如Q热立克次体)、衣原体(如鹦鹉热衣原体)、弓形体(如鼠弓形体)、原虫(如卡氐肺孢子虫)、寄生虫(如肺包虫、肺吸虫、肺血吸虫)等。机体免疫力低下者(如艾滋病患者)容易伴发肺部卡氏肺包子虫、军团菌、鸟形分支杆菌、结核菌、弓形体等感染。
多数起病急骤,常有受凉淋雨、劳累、病毒感染等诱因,约1/3患病前有上呼吸道感染。病程7~10天。
寒战与高热
典型病例以突然寒战起病,继之高热,体温可高达39℃~40℃,呈稽留热型,常伴有头痛、全身肌肉酸痛,食量减少。抗生素使用后热型可不典型,年老体弱者可仅有低热或不发热。
咳嗽与咳痰
初期为刺激性干咳,继而咳出白色粘液痰或带血丝痰,经1~2天后,可咳出粘液血性痰或铁锈色痰,也可呈脓性痰,进入消散期痰量增多,痰黄而稀薄。
胸痛
多有剧烈侧胸痛,常呈针刺样,随咳嗽或深呼吸而加剧,可放射至肩或腹部。如为下叶肺炎可刺激隔胸膜引起剧烈腹痛,易被误诊为急腹症。
呼吸困难
由于肺实变通气不足、胸痛以及毒血症而引起呼吸困难、呼吸快而浅。病情严重时影响气体交换,使动脉血氧饱和度下降而出现紫绀。
其他症状
少数有恶心、呕吐、腹胀或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严重感染者可出现神志模糊、烦躁、嗜睡、昏迷等。
1、抗感染治疗是肺炎治疗的最主要环节。细菌性肺炎的治疗包括经验性治疗和针对病原体治疗。前者主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肺炎病原体流行病学资料,选择可能覆盖病原体的抗菌药物;后者则根据呼吸道或肺组织标本的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择体外试验敏感的抗菌药物。此外,还应该根据患者的年龄、有无基础疾病、是否有误吸、住普通病房或是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时间长短和肺炎的严重程度等,选择抗菌药物和给药途径。
2、青壮年和无基础疾病的社区获得性肺炎患者,常用青霉素类、第一代头孢菌素等,由于我国肺炎链球菌对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耐药率高,故对该菌所致的肺炎不单独使用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治疗,对耐药肺炎链球菌可使用对呼吸系感染有特效的氟喹诺酮类(莫西沙星、吉米沙星和左氧氟沙星)。
3、老年人、有基础疾病或需要住院的社区获得性肺炎,常用氟哇诺酮类、第二、三代头抱菌素、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或厄他培南,可联合大环内醋类。
4、医院获得性肺炎常用第二、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氟喹诺酮类或碳青霉烯类。
5、重症肺炎的治疗首先应选择广谱的强力抗菌药物,并应足量、联合用药。因为初始经验性治疗不足或不合理,或而后根据病原学结果调整抗菌药物,其病死率均明显高于初始治疗正确者。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常用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醋类或氟喹诺酮类;青霉素过敏者用氟喹诺酮类和氨曲南。医院获得性肺炎可用氟喹诺酮类或氨基糖昔类联合抗假单胞菌的β-内酰胺类、广谱青霉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碳青霉烯类的任何一种,必要时可联合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或利奈唑胺。
6、肺炎的抗菌药物治疗应尽早进行,一旦怀疑为肺炎即马上给予首剂抗菌药物。病情稳定后可从静脉途径转为口服治疗。肺炎抗菌药物疗程至少5天,大多数患者需要7-10天或更长疗程,如体温正常48-72小时,无肺炎任何一项临床不稳定征象可停用抗菌药物。肺炎临床稳定标准为:①T≤37.8℃;②心率≤100次/分;③呼吸频率≤24次/分;④血压:收缩压≥90mmHg;⑤呼吸室内空气条件下动脉血氧饱和度≥9O%或PaO2≥60mmHg;⑥能够口服进食;⑦精神状态正常。
7、抗菌药物治疗后48-72小时应对病情进行评价,治疗有效表现体温下降、症状改善、临床状态稳定、白细胞逐渐降低或恢复正常,而X线胸片病灶吸收较迟。如72小时后症状无改善,其原因可能有:①药物未能覆盖致病菌,或细菌耐药,②特殊病原体感染如结核分枝杆菌、真菌、病毒等。③出现并发症或存在影响疗效的宿主因素(如免疫抑制)。④非感染性疾病误诊为肺炎。⑤药物热。需仔细分析,作必要的检查,进行相应处理。
8、使用器械治疗法——呼吸机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