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的正确服用方法 抗结核病药的用药原则

2018-08-06 09:37 来源:网友分享

一、抗结核药的正确服用方法

  抗结核药的服用方法是否正确,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即使是统一剂型的药物,由于服药方式和服药时间不同,所获得血药浓度和高峰时间各异。口服抗结核药一般采用一日一次,空腹顿服的方式最佳。

  利福平的正确服用方法是在餐前2小时空腹顿服。对照研究显示,进食者血药浓度峰值比空腹顿服者减少36%,高峰时间延迟。空腹口服利福平吸收迅速,1-2小时即可达高峰血浓度,有效血浓度维持8-12小时。而用牛奶冲服利福平者,服药后1-2小时血药浓度近乎于零,延长至6小时才出现较低的高峰血浓度,而维持时间并不延长。这将大大影响利福平的治疗效果。

  除利福平外,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均为水溶性制剂,主要在小肠内以扩散方式透过粘膜被机体吸收。异烟肼宜空腹服用,并应避免与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同时服用。吡嗪酰胺亦以空腹顿服为佳,不但有利于发挥抗菌作用,而且与其它抗结核药联用有利于发挥协同作用,但由于该药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胃肠反应,不能适应者可考虑分次服用。

  采用顿服的方式用药,是指一日量在同一时间一次服用。分次服药是错误的,这会使药物很难发挥协同作用,至少抗菌作用不充分。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四药联合顿服,有利于杀灭快速生长、繁殖的菌群,对结核病的痊愈有重要意义。

  对难以难受利福平等药物造成胃肠道刺激的患者,可改为晚间睡前顿服。这与晨起空腹顿服的平均血药浓度无差别,均在最低抑菌浓度水平以上。

二、抗结核病药的用药原则

  一、早期用药:

  尽早用药,此时细菌生长繁殖旺盛,代谢活跃,对药物敏感;病灶供血丰富,药物也容易渗入发挥作用;同时患者身体抵抗力也强,及早用药病变易控制,有利于治愈。

  二、联合用药:

  是指根据不同病情和抗结核药的作用特点联合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以增强疗效,并可避免严重的不良反应和延缓耐药性的产生。一般使用2-4种药,主要是为了增强抗菌效果、延缓细菌耐药、减少不良反应、交叉消灭耐药菌株。

  三、适量:

  是指用药剂量要适当。药量不足,组织内药物难以达到有效浓度,且易诱发细菌产生耐药性使治疗失败; 药物剂量过大则易产生严重不良反应而使治疗难以继续。

  四、坚持全程规律用药:

  结核病的治疗必须做到有规律长期用药,不能随意改变药物剂量或改变药物品种,否则难以获得成功的治疗。 结核病是一种容易复发的疾病,过早地停药,会使已被抑制的细菌再度繁殖或迁延,导致治疗失败。肺结核用药分两个时期,一是开始,选用强有力的药物无间断治疗,使症状尽快消失,痰菌转阴,病情明显好转,此期需3-6个月,也叫强化阶段。二是根治,根据病情联合或单用一种药作彻底治疗,以巩固疗效,防止复发,此期约需6-18个月,也叫巩固治疗阶段。

三、抗结核药常见副作用及其防范

  肺结核的治疗需要联合,长疗程服药。药物种类经常得四种甚至以上,疗程至少六个月,1年,长的需要两年甚至更。在临床上,副反应的发生率是相当的高的,这就需要我们很好的去认识它,处理它。下面我先就常见的药物副作用分类说明。

  异烟肼

  其副反应主要为周围神经炎、肝功能损害(常表现为胃肠道反应),偶尔可有癫痫发作,一般情况下注意观察即可。若有四肢远端麻木或烧灼感等神经症状出现,应加服维生素B6每日30~60毫克以改善症状。服异烟肼期间应定期查肝功能,至少三个月一次,以了解肝功能状况。若有转氨酶升高,要在护肝治疗的同时给予降酶中成药如五味子制剂等,单纯转氨酶升高无需停药。

  利福平

  其常见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可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腹泻等,遇此情况应认真分析:若为药物一般副作用可调整用药时间,避免空腹时用药;若为变态反应所致则应停药。少数患者可发生黄疸及转氨酶升高,常见于剂量过大或患有慢性肝炎者。因此,要严格控制用药剂量,有肝胆疾病史的患者禁用该药,在常规剂量下应用时亦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另外利福平也有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急性溶血的报道。

  利福喷汀

  利福喷汀:不良反应比利福平轻微,少数病例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严重可导致骨髓抑制,可给予升白细胞对症治疗;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皮疹、头昏、失眠;发热、溶血性贫血和四肢肌肉酸痛等。胃肠道反应较少。应用本品未发现流感症候群和免疫性血小板降低,也未发现过敏性休克样反应。如果出现这类不良反应须及时停药。在临床使用利福喷汀时,应注意患者既往是否有药物过敏史,一般不发生于首次用药,机体处于敏感状态下,再次接触过敏源后可在几分钟到24小时内发病,个别情况可延迟到几天后发生。如果患者有利福霉素类药物过敏史,应绝对禁止使用利福喷汀。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孕妇禁用。在使用利福喷汀的过程中应注意观察不良反应并及时诊治。

四、抗结核病药的肝损害及措施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排序为胃肠道反应、肝损害、关节损害、神经系统反应、过敏反应、血液系统反应、肾损害等,其中以胃肠道反应所占比例较大,肝损害最为重要,其它不良反应少见。常规治疗剂量时一般不发生严重肝损害 [11] 。

  以前对药物性肝损的治疗首先考虑停药,有的学者建议,发现肝功能损害后立即停用所有的抗结核药物,然后在密切监视下一种一种地投予抗结核药,根据病情和药物反应确定用药方案。

  现在认为,抗结核药物引发的肝功能损害大多数并不需要停药。中等程度的可逆性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约为15-30%,停用所有抗结核药,会使10-20%患者的治疗不必要地被中断,并可能增加耐药分支杆菌形成。

  1. 单项转氨酶升高者一般为药物的毒性反应或肝脏对药物的一时性不适应,大多不需更改方案。单项转氨酶轻至中度升高持续2周以上者可在使用护肝药如护肝片、葡醛内酯、水飞蓟宾、双环醇、还原型谷胱甘肽(泰特)的情况下继续原方案治疗,也可适当减少用药种类(包括非抗结核药物)或减少某1到几种药物的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2、RFP中毒性肝损害引起凝血因子异常者,可以补充维生素K,促进Ⅱ、Ⅶ、Ⅸ、Ⅹ因子的合成。若纤维蛋白原含量低,只补充维生素K效果不明显,可勺情使用新鲜全血或血浆,也可酌情应用凝血酶原复合物PPSB(健康人血浆精制而得的冻干制剂)。

  3.重度转氨酶升高或伴黄疸时应慎重考虑。大多主张及时停用抗结核药物。

  4.低蛋白血症者及时适当补充白蛋白。

  5.药物过敏性肝损害的治疗

  主要见于药物引起的三型变态反应,少数见于二型或四型变态反应。通常需要停用所有在用的药物,酌情使用糖皮质激素,待过敏反应表现过去后,在征得家属和病人同意的前提下再逐个试用抗结核药物。试用过程中必须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

  总的来说,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多见,一般不影响短化的推广应用,但应引起注意,一旦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就要及时和医生联系,在医生指导下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减少抗结核药物的剂量或加用相应的辅助药物,必要时可以暂时停用抗结核药物,但要有医生的指导,以免结核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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