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3 08:14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傅秋灵
国庆期间,钦州开往南宁的动车上再次出现“霸座”事件,一男子醉酒后强行霸占他人座位,原座位乘客对其劝导反被打。9日,南宁铁路局针对此事通报称,旅客姜某殴打旅客高某,列车工作人员上前阻止,姜某被处十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同时,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0月8日报道,有人反映,10月6日,在从钦州开往南宁的动车上,一位红褐色衣服的男子喝醉酒强行霸占了他人座位,原座位的乘客对其进行劝导却被打,之后,乘警前来处理此事,但红褐衣服男子趁乘警不在,又过去打原座位的人。最后,红褐色衣服男子被大家按倒在地上。
有视频显示,动车内,一身着红褐色衣物的男子躺倒在地,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将他拉起。视频中有乘客喊道“快把他拖走!铐起来!”新京报记者查询到,钦州开往南宁的动车始发站均为北海站。
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致电南宁铁路局宣传部舆情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铁路局已针对“高铁乘客霸座后打人”事件发布通报。
通报称,10月6日21时50分许,北海至南宁东D8322次旅客姜某殴打旅客高某,列车工作人员立即上前阻止,铁路公安部门随后介入调查,目前已调查、取证完结。南宁铁路公安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姜某处十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
对于公共交通秩序的维护和遵守,是长久以来人们都愿意遵守和一直在遵守的规则,但是近来频繁有人在挑衅规则和法律,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对社会规则和法律的漠视造成的。
人们往往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候会有一种,自己作为消费者的身份而附加带来的有优越感和上帝视角,虽然确实是消费者,但是作为乘坐公共交通的同时,每个人又都肩负着遵守一定规则和为其他人权利遵守规则和守护一定秩序的责任。比如说经常有对给老年人让座应该不应该的的辩论和实际案例出现,其实,有一些时候不能单就表面上的一些描述就定论事实真相,更深一步的探讨造成这种原因更加有意义。
高学历不能代表高素质,高素质有时候往往又面对一些无赖更加无奈和没有办法,就是这样一个恶性循环让我们有时候遇到更多的尴尬,说到底,就是主观上没有对法律和规则的敬畏心,当我们一点点把法律作为一切准绳的时候,这些情况就会改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