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7 08:11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周海云
脱衣检查这事吧!好像最早出现在古代科举的时候,因为考场制度严格,不允许舞弊,考生要经过一系列的检查才能进入考场!近些年,在广州的某些黑工厂也存在过保安脱衣检查女操作工的案例。
但现在有律师竟然控诉某派出所民警,说是对她进行了脱衣检查。
近日,一名孙姓女律师自称,自己在派出所沟通办理委托人的取保候审事宜时,一名警察将自己的工作证甩向她,她举手遮挡,被警察指称抢工作证、袭警。该女律师自称被警察包围后,有人反剪我双手,陈警察对我掐脖施暴,我被掐得满面通红,白眼上翻。随后还被要求脱衣服接受检查,裸身过程持续20分钟左右,并按照要求进行拍照、打指模和验尿。在接受了约6小时的讯问后,直至当晚11时50分才被释放。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但从调取的健康视频来看,并无孙律师所说的那样。
监控显示,9月20日下午,荔湾区公安分局华林派出所在依法侦办一起刑事案件时,自称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的代理律师孙世华(女,48岁,未提供有效律师证件)和与案件无关的梁某基(男,42岁)、张某洲(女,49岁)3人一同来到派出所,要求办理周某取保候审法律手续。值班人员随即通知办案民警,办案民警到场后向其出示警察证表明身份和告知其办理程序时,孙世华以查看民警身份为由,伸手拉扯民警挂在胸前的警察证。与此同时,张某洲用手机在派出所内拍摄警务工作,并与梁某基一同起哄吵闹、辱骂民警,经民警口头制止仍不听劝阻、继续拍摄。
首先,孙律师并未提供有效的律师证件,在调取或者需要公安部门配合的时候,都要出示有效证件,不然当国家执法机关是街边买菜的吗?
其次,在公安机关内拉车民警胸前的经查证。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已经构成袭警。
再次,在公安机关内协同旁人辱骂国家执法人员,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
所以,不管从哪方面来看,这孙律师都是有过失在先。
为此民警依法将3人口头传唤带入该所办案区,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询问调查等工作。23时许,3人结束传唤后离开。次日离开后,孙律师拨打广州市公安局督察专线投诉。督察部门展开认真调查,通过调取翻查视频录像、走访询问相关人员后,不存在孙世华等3人被民警殴打和羞辱的情况。
后经广州市律师协会表示,律协在事后依规启动维权程序,向广州市公安局了解核查有关情况。该局予以积极回应,向本会通报有关情况。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应律协的要求,安排律协人员调看了事发经过现场的视频。根据现场视频,派出所民警在孙律师办理业务期间存在行为失范、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等情况。现暂未发现存在殴打羞辱孙世华律师的行为。
这年头,可能一言不合,就会言语相向。这件事来说,不管是作为律师也好,民警也好,都是为了去解决问题而在一起的。如果双方都放下一些不愉快,多一份合作,就会顺顺利利的把事给办了。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