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法院通报"大学生被精神病案"情况:正依法重审

2018-10-20 08:2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王白易

  大学生被强制关入精神病院134天,期间遭受非人待遇,电击、灌水、强制服药、限制自由,造成此大学生的身心被严重的摧残这种电影里的桥段竟然被搬进了现实生活里。

  2015年,大学生刘港(化名)自称被强制送入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134天。出院后,小刘起诉洛阳市师范学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认为其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造成其身心严重摧残,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对于一审的判定,原告觉得判的有点轻。

  原告是一名29岁的大学生,工作5年后,为了圆一个大学梦,努力学习后,考入了洛阳市师范学院。因为10岁的差距,让他在校园里显得有点格格不入,本来就内向的他,因为调换2次宿舍的问题,被学院一负责人惦记上了。

  当第一个大一暑期来临的时候,因为要去实践,而偏巧他的手机掉了,母亲在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情况下来到了学院,但被院方告知,你的孩子有点精神问题,建议去看看。后去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咨询时,儿子被双手反绑强制入院,入院期间遭受非人待遇。

  这一事件让我不竟想起老外拍的一部电影,讲述女主角因咨询心理咨询师而陷入精神病院,精神病院进行骗取医疗保险的故事。

  其实,国内的所有精神病院都是自愿式的。说白了,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入院,院方是无法强制绑架一个人的人生自由的。这起事件已经涉及到了非法拘禁!

  社会的公信力在哪里?

  通过事件,可以清晰的看到学院和医院是有某种联系的。仅凭原告的母亲带过去看看这一说法,医院就认定原告是由精神问题,需要留院治疗,并采取了强迫手段收治了原告长达4个多月。

  不得不怀疑背后的故事。

  你们有没有想过,这样会给一个要圆大学梦的大学生是什么样的一种冲击。出院之后,我找了学校几次。

  学校在这起事件上的的说法是,这属于陈贯安的个人行为,学校已经对他做了处分,并称可以给我补偿和奖学金等,都被我拒绝了。2017年5月,学校的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袁彩红约我到学校,将卷子和答案一起给我,让我一边抄一边听老师讲解。2017年7月,小刘收到洛阳师范学院寄出的毕业证、学位证。

  如果不是校方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什么要这么做!

  一个在社会上打拼5年之久,但还不放弃自己的大学梦,努力学习通过高考考入大学的有志之人,竟然随意被你们玩弄于鼓掌!原告可能会失去生活的目标,信心,以及对社会的信赖,这种无法弥补的心理创伤该如何愈合。

  近一步说,该让以后的学生何去何从,而且会对社会造成恐慌,造成社会大量缺失人才!所以希望通过人民政府还他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道。让这种黑暗面永远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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