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5 10:06 来源:网友分享
俗话说:“养儿防老。”可现实生活中,子女不孝顺不关心老人的情况并非没有。今年7月开始,“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对子女应在精神上抚慰老人提出了明确要求。法有了,情安在?
1月14日 85岁老太 被弃救助站
今年1月14日晚9时许,南宁救助站工作人员正在值班,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颤巍巍地走进来。老太没有说话,颤抖着拿出一袋东西。令人吃惊的是,这袋东西里,不仅有一些药物,还有一封信件。信是老太的孩子写的,信上称,其母亲患有慢性肾衰竭,需要长期服药,每个月几千元的治疗费让他崩溃。母亲养了他18年,他养了母亲28年,他已尽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现声明与母亲脱离母子关系,将母亲送给政府,要求民政部门救治其母亲……
原来,老太是被孩子遗弃了,而且,老太说不出自身的情况。由于老太身体虚弱,随后被送到南宁社会福利医院治疗。经医护人员检查,发现老太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老年痴呆症和白内障等多种疾病,病情比较严重。该院马上收治老太。在医护人员悉心治疗和照顾下,几个月后,老太的病情趋于稳定,可出院回家了。
3月26日 儿子拒接老妈
老太的病好了,可老太的家人在哪?老太年纪大了,只说她姓陈,原来是跟儿子一家住。后来,老人陆陆续续地说,她的儿子是下岗工人,并说出她儿子的名字。
今年3月26日,医院费尽周折联系上陈老太的儿子王一。谁料,王一到医院后,竟说:“我无能力赡养,就让我母亲留在这里,由政府赡养及治疗。”
经过调查,工作人员发现陈老太住在南宁,自己又有几个子女,并不属于民政部门救助对象。而陈老太子女,目前只联系上王一,王一也不肯提供其他兄弟姐妹的联系方式。近几个月来,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和南宁市救助站多次协调,要求王一将老太接回家,但一直未果。社区、民政等部门多方解释和劝解,王一仍拒绝接母亲回家。至今,陈老太仍留在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里。
7月15日 多方协调 儿子就是不接人
7月15日上午,在南宁市某社区会议室里,一场特殊的协调会在这里举行。社工、民政工作人员、公安民警等围着一位约40多岁的男子,苦苦劝说,希望该男子接母亲回家。他就是遗弃自己85岁老母亲的王一。无论调解员怎么劝解,王一就是讲自己的“道理”,不肯接母亲回家。
王一诉苦,说他下岗十几年,先后做过十几份工作,家里很穷,实在没有能力抚养老人。
“你到底接不接回你的母亲?”调解员直截了当地问。
“不接。我没有能力,因为医疗费是个无底洞。我连自己都养不了,接她回来,就是等死。”王一回答。
“你不能遗弃你的母亲,而全部推给社会,撒手不管。作为子女,你有赡养老人责任和义务。”调解员说。
“我母亲养了我18年,我养了母亲28年,我已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了。”王一认为,他已跟母亲脱离母子关系了。
“母子感情,怎能以时间来计算?那又是谁给了你生命?把你养大的?而且你说跟你母亲脱离母子关系,就能脱离了吗?法律又从何谈起呢?”参加协调会的建政派出所陈赖森副所长忍不住激动地反问。但王一无动于衷,又转开了话题。
在当天的协调会上,大家都说,如王一家里有什么困难,社区或有关部门会帮助他,但王一还是一口拒绝。
儿子狠心 母亲回来 也只能是等死
7月16日中午,在南宁市某单位小区,记者找到了王一的家。王一家位于一栋旧楼房一楼。
“你们找到我又能怎样?给她一口饭吃很容易,可治病哪来的钱?”王一说,母亲有老年痴呆症,白内障很严重,眼睛基本看不见东西了,也没钱治疗。母亲还患有慢性肾衰竭,每月去透析就要几百块。他下岗好多年了,因为离婚,儿子还要他养,就算他打两份工,依然很难支撑。
“你看卫生间都有门槛,她眼睛又看不见,接她回来,谁来照料?她回来,也只能是等死。”王一推开房门,让记者往里看。只见狭窄走道旁的卫生间,确实高出地面10厘米左右。从门口看去,王一家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光线昏暗。
王一告诉记者,他家有4兄妹。可由于母亲患老年痴呆,每个兄妹接母亲到他们家中居住,都严重影响兄妹各自的生活。因为他和儿子单独生活,所以母亲就一直跟他生活。“谁不想兄妹能一起分担点,可他们也很困难,我不想扯上他们。”王一说。
“虽然我生活困难,可我还在坚守我的底线,靠自己双手养活自己。从不去坑蒙拐骗,做违法的事。希望政府能养我母亲。”王一坚持说。
母亲伤心 想回家 回去一定教育儿子
“我有家,我想回家,回我自己的家……”7月17日上午,住在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的陈老太一再跟记者强调。记者看到,陈老太佝偻着背,但脸色红润,看起来精神不错。陈老太说一口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记者在护士长的“翻译”下,也能听得明白。
当记者提到回家这个话题时,陈老太显得十分激动。她紧紧拉着护士长的手说:“我不知道我儿子没有经过政府,没有经过你们同意,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你们!”护士长宽慰她说:“没关系,不是你的错。”
陈老太说:“对不起了,不过我一回家,我就会说他的,儿子有错,我当妈的要教育好他,不然对不起政府……”陈老太一再向记者强调:“这里的医生、护士,每个人都对我很好,但我有家,我想回家,回我自己的家。”
提起儿子和孙子,老人的眼眶湿湿的。“原来在家时,儿子对我很好,我住在我儿子那里,他养我。”陈老太对记者说,孙子也对她很好,帮她盛饭、夹菜,她十分想念他们。
在跟老人对话过程中,记者发现陈老太的思路还算清晰,吐字也比较清楚,并没有沟通上的障碍。
医院善心 不跟家属要医药费了
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陈老太在住院期间,大约花了1.5万至2万元医药费,都由医院先垫付。但听说陈老太家里经济困难,他们也不打算向家属要这笔医药费了。
护士长告诉记者,陈老太真的很孤独,很想回家,她经常哭喊着要回家。现在医院里精神病人比较多,医生只能为她单独安排一个单间。每天,老人除了按时吃饭、服药,就是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在采访中,护士长向记者表示,现在老人的病情比较稳定,精神也不错。只要按时服用恢复肾功能的药,好好休养,是没有必要住院。更何况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还是一个精神病专科医院,希望她的家人早日接她回家。
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向南宁市民政局请求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陈老太回家事宜。 王一遗弃母亲的行为,只能是道德谴责,还是算违法?如果王一执意不接母亲回家,相关部门又将如何处理?记者随后采访了公安民警、律师等人士。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子女最大的社会责任。而且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是想断绝就能断绝的,任何声明都无效。”针对该遗弃事件,本报公益律师团律师林林开门见山表达他的观点。
林律师告诉记者,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不少家庭的老人或者子女赌气,会发表声明,表示与对方断绝关系。可这种声明是无效的。如果想断绝这种亲情关系,除非是父母将子女送养或给他人领养,而且要在民政部门办理送养或领养的手续,这样才能变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否则,这种血缘关系是无法割断的。
林律师认为,如果王一执意不管母亲,可以采取两种方法惩处他。一是以母亲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几个子女付赡养费。不管老人是进养老院也好,还是轮流到子女家养老,赡养费可由法院判定由陈老太的子女来分担。二是由相关部门认定,看王一是否构成遗弃罪。当然该项罪名,一般都是对家庭成员造成严重后果才能被认定。陈老太有4个子女却无人赡养,几个子女的行为应该已经构成了遗弃罪。
“这次事情实在很少见。”7月16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建政派出所陈赖森副所长感慨说。王一拒绝接母亲回家,辖区派出所已几次出警调解。可民警从法律和伦理道德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分析,做了王一的大量思想工作,王一就是拒绝将母亲接回家,把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推给社会。陈副所长说,“常回家看看”已经入法,说明社会越来越强调,子女要好好赡养抚慰老人。王一还这样对待自己的母亲,实在很少见。
多次参与调解的社区黄书记表示,现在调解不成,只能建议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了。建政派出所陈副所长也表示,在处理这件事上,相关部门会“先礼后兵”,先在道德上谴责王一的行为。如果王一还是不悔改,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