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2 08:46 来源:网友分享
时至今日,33岁的河南人张女士仍旧躺在解放军第113医院的病床上,她的头上和手上缠满了白色的纱布,身上的伤口让人不忍直视。不久前的那个晚上是她人生当中的噩梦,她曾经的爱人李某,在复婚遭拒后,拿起一壶热水泼向了她的脸,还用啤酒瓶碎片残忍地将她多处割伤。昨天,记者从江东区检察院了解到,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
酒后他拿起开水朝前妻泼去
李某今年35岁,是张女士的前夫,两人都是河南人,在十几年前结婚,育有两个孩子。2013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但仍旧生活在一起。今年7月初,张女士来到宁波打工,李某为挽回两人的感情一同前往。不料没过几天,惨剧便发生了。
7月12日晚上10点多,李某酒后再次要求张女士跟他复婚,他提到孩子年纪小,希望张女士能再给他一次机会。张女士没有答应,并批评他不该酗酒,李某一怒之下,拿起刚烧开的一壶热水直接泼向张女士的脸部,随后还拿起一个空啤酒瓶,摔破后拿碎片割伤了张女士的脸、手臂,以及前胸等部位。
张女士一边喊疼一边说,“要死一起撞车死”,李某这才打开门,她急忙跑向屋外呼救,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报警。浑身是血的张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医生发现她的面部、双耳烫伤严重,同时全身多处皮肤被割伤,特别是已经被烫伤的面部及手臂又被割伤,惨不忍睹。
李某为什么要做这么残忍的事,他的理由很“奇葩”,他告诉检察官:“我很爱我前妻,她哪怕变成世界上最丑的女人,我还是爱她。她丑了别人都不要她,她才会安心跟着我。”检察官反问他,既然爱前妻,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地伤害她?李某沉默了,只是说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希望能从轻处罚。
检察官说,根据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于张女士伤势严重正在治疗,目前无法对其伤情进行准确的司法鉴定,但根据现状,初步判断其伤势至少达到轻伤甚至有可能达到重伤程度,对李某而言,可能会面临重刑。
伤者已转到普通病房进行治疗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113医院烧伤科时,受伤的张女士正在睡觉,她已经从重症监护室转到了普通病房,在上大学的妹妹从河南老家赶来照顾她,来宁波已经有20多天了。
“之前,我妈妈呆了一段时间,看着姐姐天天哭。”妹妹小张说,爸妈一共生了4个孩子,受伤的是她的大姐。小张说,大姐和李某是相亲认识的,李某酗酒、爱打麻将,干活也不勤快,曾经找过一些工作但都没做长久,他在老家县城开了间小杂货店,店面只有卫生间大小,大姐想出来打工,他也不同意。
她说,李某以前也对大姐动过手,有一年放暑假,她去给大姐带孩子,曾亲眼看到李某打大姐。“他是有点钱就花掉,不会像别人那样去存钱。”家人接到大姐受伤的电话后,连夜从河南赶来宁波,在他们的印象里,李某给人的感觉挺老实,“我们都不敢相信他会做出这种事”。
不少宁波热心人士伸出援手
小张说,她刚来时,大姐还吸着氧气、插着导尿管,现在情况已经好多了,只是身上经常感到痒,要她帮忙挠一挠。
“最多时她一天要挂20多瓶点滴,现在已经减到了5瓶。看到药减少我可高兴了,以前单子上都是满满的一页。”小张说,大姐受伤的事已经在老家传开了,目前的医药费已经花掉10万元左右,这些钱一部分是家里凑的,还有一部分是李某的爸爸送来的。姐姐出事时来宁波才十多天,帮人家卖衣服,也没存下什么钱。
小张的父母种地为生,经济不宽裕,令张家人感动的是,不少宁波热心人士得知后伸出了援助之手,“前后收到七八千元,都是不认识的人捐的,有的还来医院看望我姐姐。”
小张说,手头的钱已经有些紧张了,幸亏二姐一家也在宁波打工,每天会送饭,还常送点鱼汤、鸡蛋过来给大姐补充营养,省下不少饭钱。虽然做手术会让伤好得快一点,但是费用实在有点高,为了省钱,小张每天让大姐动动手,这样不花钱也能恢复得快一点。
记者和小张正说着话,张女士醒了过来,她说:“来宁波时,我跟他说好了,要好好努力多挣钱,不要喝酒,可他仍旧喝,喝醉酒又要找事。”
据张女士家人介绍,李某来宁波后被介绍到一家快递公司做快递员,事发当天他喝了不少酒,抱怨工作有些不顺,领导说他不太适合这份工作。吃完饭,李某带着张女士回家,不到半小时,家人就接到了张女士的求救电话。
“他工作不顺利之前也没跟我说,如果不想做,可以另找一份啊。”对于当天的情景,张女士不愿再去回忆,她说:“我累了,不想跟他在一起了,分得干干净净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