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20:26 来源:网友分享
今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国家卫计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通知》明确了各方职责、规范和畅通转运流程,目的是形成制度性安排,提高转运效率,保障转运安全,减少因运输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费,保障人体捐献器官接受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受制于现在的医学技术,可移植器官均有可以耐受的最大缺血时间,例如肝脏耐受冷缺血时间上限为12小时,超过此时间受者原发性移植肝无功能、移植肝功能延迟恢复、胆道缺血性损伤等并发症发生率显著增高,受者术后生存率明显降低。肾脏耐受冷缺血时间上限约为24小时,心脏耐受冷缺血时间上限约为6-8小时,肺脏耐受冷缺血时间上限约为8-12小时。即使在可耐受的时间内,缺血时间越长,器官的质量及器官接受者的预后越差。所以器官运输是一场生命与时间的赛跑。
另一方面,受限于我国广袤的国土面积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为降低患者器官移植总花费,我国大多采用由医务人员携带,通过民航班机、高速铁路及公路运输的形式转运捐献器官。转运过程中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转运时间较长,对器官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因转运问题导致的器官浪费也时有发生。
此次出台的《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协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有关部门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协调机制,设立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保障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便捷、畅通。
《通知》将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的流程分为一般流程及应急流程。转运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不同流程,实现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的快速通关与优先承运,提高转运效率,保障转运安全,减少因运输原因造成的器官浪费。
当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救护车遇有交通堵塞等情形,可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行使上述道路优先权仍无法通过的,可拨打110、122等当地报警电话求助。收费公路收费站拥堵,可通过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联系交通运输部门协调,保障优先通过。
当opo工作人员预计不能及时到达机场时,应当主动通过航空公司客服电话向其说明情况,由航空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在飞机起飞前到达机场的,由航空公司协调开通人体捐献器官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登机手续、优先通过安检登机。在飞机起飞后到达机场的,由航空公司负责协调安排改签临近航班。航班延误时,除天气因素等不可抗力外,由航空公司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优先起飞,尽量缩短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时间。遇航班满员,在捐献器官保存期限内无其他适宜航班,经协调opo人员仍无法乘机的,经航空公司同意,可委托机组人员携带转运器官,必要时可通过航空货运运输,航空公司不承担人体捐献器官保管责任。
当opo预计不能及时到达火车站时,应当主动通过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联系铁路部门说明情况,启动应急预案。铁路部门协助opo改签临近车次。如列车座位不足,可在铁路部门联系人协助下先登车后补票,确保opo最快出发,尽量缩短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