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学生意外伤害怎么办

2017-02-15 14:56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邬听兰

  校园生活,是很多走向社会的人依然怀念的生活,应该是让很多人感到憧憬的,应该是无忧无虑充满期待的。但是,令人感到痛心的是,近年来校园事故层出不穷,学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被利用,被伤害的可能性是很大的。那么,面对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是怎样的呢?

  为了保护学生的合法利益,国家颁布了《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以下为大家展示总则部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以上为大家介绍的是国家最新颁布的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的总则的部分,对于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有了更为明确的法律的保障。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不仅关系着千千万万家庭的健康,也关系着祖国的未来。国家必须从制度上做好保障,不给不法分子机会,给世人以警示和保障作用。让学生、老师和家长更加安心,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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