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8 06:46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伍怜梦
一个建设工地正在紧张的施工当中。因为离河很近,民工们在有空的时候就组团一起去洗澡。一天下午,在这个工地打工的三位年仅15岁的未成年民工很惯例的就到了河边去洗澡。其中一位名少年爬上了一艘破弃的船只。由于这艘船是没有被完全固定住的,于是很自然地就漂向河中,这时不会游泳民工就开始慌乱了起来;越慌乱就越危险,在慌乱之中不幸翻入河中,民工落入河中深水区。其他两个孩子见状,都知道自己不会游泳,就急忙呼救,岸上其他人听到后很快就报了警。此刻已经是下午两点左右了。
报警后不到10分钟,当地分局的两位民警就赶赴现场救援。因为不会游泳,民警不敢下水救人。一个多小时后,千里迢迢赶来的落水者亲属拿着钱来请求救援,随身携带的1000元就要交给民警。这时其中一个警察说,“营救者”的营救费要4000元,现在钱才1000元,明显不够,现在没有人愿意下河捞人。随后民警在河边的凉亭里坐了下来,无论家属怎么求那些警察,警察都显示出一副没办法的样子。心急如焚的家属又连续拨打110请求帮助多至十多次。又过了几分钟分钟,当地领导带着十几个民警赶到了现场。家属再次恳求那些警察能救救人。但是公安分局的领导对家属说,由于警察都不会游泳,不能立刻下水救人,而会游泳的人没有4000元足够的额现金,也不愿意干活。
就在众警察为救人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情况下,现场有人站出来说,可以下河救人,但前提还是要拿钱。民警在与“营救者”谈好价格后,要求所在的当地工地民工们现场筹钱。此时,在场的工地施工队负责人早就偷偷的离去了,十几个民工在瞬间又怎么可能拿出4000元的现金!
后来一直谈判知道晚上才打捞上来,当然人是不可能还存活着了,这就是自私的人,眼睁睁的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离开我们,离我们而去而一点惋惜都不存在,也没有任何的罪恶感,仿佛人命在他们的眼中根本不算什么,还有工地负责人,也是匆匆离去,一点责任心也没有,这都值得我们深深的做出反思。就他人一命别人也会在你困难时救助你,救人如救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