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8 15:49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伍怜梦
【2017年1月25日 讯】 近日,35岁的男子张某在一个网吧连续上了四天网之后,来到了网吧附近的一个楼道内点火。今天上午,张某因涉嫌放火在法院收到审判,法庭上,该男子称自己身体不好,经常发生有大小便失禁的毛病,他称因为尿裤子,所以心情不好才放火来解闷的。
在今天上午十点左右,放火的男子张某被带进了法庭,张某的父亲出席了法庭。据资料显示是张某81年出生,目前是无业的状态。张某之前有三次前科,都是因为盗窃。检方指控,案发在2016年4月15日4时左右,被告人张某到本市通州区北苑南路一居民楼内的11层和12层的楼到处,用身上所带的打火机把楼道内的旧衣服点燃,导致起火,楼道中的健身器材还有床垫等物品全部被毁。
在案发的当天十一点左右,张某在网吧被警方所抓获,张某的作案工具也被查获。面对法庭的指控,张某当场认罪。张某告诉记者,在案发前的四天,他一直都在网吧上网,张某称,自己从小就有大小便失禁的毛病,事发当天从网吧出来,没想到自己已经尿了裤子,于是就想出外面走一走,这样能干的快一些。
张某离开网吧后,一直在附近游走。随后来到了一个楼道内,张某拿出打火机点燃的一支烟,看到地上有一件旧衣服,于是拿打火机把它点燃,没想到这个举动,酿成了大祸。最后导致楼道内全部被烧毁,张某需要也为自己的行为所付出代价。法律规定放火罪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一般处以三年六个月到四年六个月左右的徒刑,该案当庭并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