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9 13:22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伍怜梦
【2017年2月7日 讯】为骗钱点燃煤矿是指一公司为其挖煤,并且在过程中为其造假。但是事后却血本无归。其实就是打着挖煤的幌子,对其进行行骗的行为。
2016年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红柳大泉煤矿火灾治理区的煤层还在燃烧。此前,这个号称财政投入3.8亿的“灭火工程”曾先后被人点火五次,其目的疑与争取专项配套资金有关。如今,这项“灭火工程”不仅没被灭火,反而“烂尾”无人搭理致其燃烧五年至今不熄。
事情的起因是,在2010年下半年,陕西省神木县的李兴明和李慧宁等人经介绍来红柳大泉煤矿搞“灭火工程”。根据仔细的思考,李兴明、李慧宁认为此次事件有利可图,于是带领300多名工人,开着50多辆大卡车和10多台大型挖掘机浩浩荡荡进场施工。在刚开始挖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发现了没有挖到煤,但是他们只管挖,只要挖就有钱。直到挖到地下几十米出现烟煤时,需要大家在挖到烟煤的地方点三堆火,烟越大越好。于是在那天他们按照上面的指示曾先后点火5次,在每次着火后都会有领导模样的人来检查火情。领导每次来检查时,都会带人站在上面拍照证明是煤层自燃。
虽然合同约定,如对方资金不到位,李兴明、李慧宁等人可以将挖出来的煤出售抵工程款。但是谁知在“灭火工程”开展中,由于监管问题相对滞后,让这个所谓的“灭火工程”滋生出逐利链条,李兴明、李慧宁等人血本无归。
事后他们思考是否将事件全盘托出,但是这个灭火工程是假的,任务方已经做好了打算,在骗取他人为其卖命的时候,也利用这件事来骗取钱财。这是一个利用造假的方式来骗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