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2 08:0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马凡松
【2017年2月17日 讯】今年的42岁胡先生这个年过的很是窝火,在年前他陪同妻儿回妻子的老家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过年时,遭到了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人员强制的结扎。并且手术的地方还是在村委会中的一个办公室内,因为胡某的不自愿双方发生了混乱,在混乱中胡先生的脖子被抓伤。
因为这是胡某的第二次婚姻,在第一次婚姻中他已经有了3个孩子,属于超生情况,这次的结扎也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虽然有了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开,可是大的前提还是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才能享有的特权。可是像这件事件中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的强制做法就出现了错误。
首先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而且做结扎手术的地方还是在没有保障卫生安全的村委办公室,如果感染将会严重影响当事人的身体健康。这件事情也严重损害了胡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名誉。
通过这件事情也暴露了当地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的薄弱,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了解的不透彻。胡某已经违反了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可以采用批评教育,罚款的方式,从根本的思想上起到教育和预防的作用,甚至可以采用法律上的一些强制措施,可是该执法人员却采用了最差的一种方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尤其是执法人员更应该认真的好好去学习贯彻法律的相关知识。这件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也强制的学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损害任何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每位公民都应该严格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钻法律的空子,需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