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8 18:57 来源:网友分享
即日起,北京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京籍,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可在线办理生育登记,《生育服务证》取消。此外,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一方或双方在北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亦可在京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昨日,北京市卫计委发布两孩以内生育登记、再生育行政确认、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3个新政。
京籍夫妻可网上办生育登记
★新政1
京籍夫妻可网上办生育登记
昨天,北京市卫计委发布关于生育服务登记的系列新政,其中包括《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据悉,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北京市户籍,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服务。
“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已开通。记者登录看到,用户须使用实名注册,注册后不可更改身份信息。该系统不仅可网上填报生育登记信息,还可下载各生育登记相关表格、查询计生方面政策法规。
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施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取消《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对此,市卫计委表示,即日起,《生育服务证》取消发放。
【解读】
北京市卫计委:与1月1日北京市已开始办理的生育登记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一是开通了网上办理的方式,更方便群众;二是取消发放《生育服务证》,改为《生育登记服务单》;三是缩短了生育登记至领取服务单的时限,两孩以内统一确定为3个工作日。
★新政2
非京籍可在京办生育服务登记
昨天,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还公布《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的通知》称,即日起,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北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在北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同时,依法享受北京市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
据悉,在京居住的流动人口若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可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若需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解读】
市卫计委: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可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理生育保险、住院分娩补助等事项。
《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是当事人在京享受计划生育服务,包括生育保险报销等的有效证明。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北京将为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统一办理该服务单。服务单并不作为户口登记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