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1 12:13 来源:网友分享
昨日上午,涉嫌在多省份40余家医院行窃50余起的王某在西城法院受审,并当庭认罪。西城法院供图
作案地点遍布京津冀等地,受害人多为医务人员;受审认罪称盗窃是为“报复”
利用自己医院药剂师身份,王某两年多时间里在北京、河北、天津、辽宁、内蒙古多地40多家医院,主要针对医院医务人员盗窃50余起,涉案金额13万余元。案发后,民警在其家中起获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医院门禁卡、商场会员卡等卡片500余张及大量医疗用品。
昨天上午,因涉嫌盗窃罪,王某在西城法院受审。当庭表示认罪的王某称,其盗窃是因为对一些医务人员的行为不满,所采取的“报复”行为。
被盗医院北京占31家
现年37岁的王某是河北人,案发前系河北某医院药剂师。
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间,被告人王某在北京、天津等地多家医院盗窃56起,其中作案对象多为医院工作人员,涉案金额达13万余元。
在长达9页的起诉书中,检方列举了王某两年56条作案记录,在河北某医院再次作案时被民警抓获。涉及北京、河北、天津、辽宁、内蒙古等地40多家医院,其中北京的医院占据了31家,作案地点大多是在医院办公区或宿舍等地,在同一家医院重复作案的情况很少。
医务人员钱包内的现金、身份证、银行卡是王某的主要目标,此外还有可以消费的订餐卡、医保卡,王某拿着去消费。对于还需要销赃的物品,王某并不下手,只有一次,他偷了笔记本电脑,以600元变卖。
王某之所以能够混迹于各大医院作案,检方介绍,是因为他本就是医院的员工,对一般医院里的科室设置、房间安排情况比较了解,并且曾经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多次带亲戚、朋友到北京、天津等各大医院看病,对这些医院的情况更加熟悉。而王某的作案目标通常都是医生和护士而非病人。
检方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庭认罪称无能力赔偿
昨日上午9点30分,该案在西城法院公开审理。庭上,王某对检方指控的55条作案记录表示认罪,另外一起案件的涉案金额表示不认同。
就作案手段王某称,在知道医护人员的姓名和所在科室后,会进入到护士站休息室、医生工作办公室、更衣间等存放个人物品的地方,拿走存放于房间内的钱包或者衣服兜内的银行卡、医保卡等物,整个行窃过程通常不超过10分钟。
“有时候是自己单独去,有时候是趁带别人看病的时候顺便去,借口让朋友先走,自己再返回医院。”王某自称,北京的医院在半开放区都应该是有监控的,但自己当时就是一时冲动,没有想太多后果问题。
在最后陈述时,王某说:“我很后悔,对不起父母,对不起患者的认可,我想向他们道歉,我想医治更多的患者,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对于被害人的损失,王某表示,他会在刑满释放后用劳动所得补偿他们。“但是现在没钱,也没存折,没有能力赔偿”
庭审中,王某的辩护人表示,对于王某构成盗窃罪不持异议,但其盗窃以数额为依据,虽然是多起,但是应当予以考虑。在量刑方面,被告人如实供述,表达了悔罪,认罪态度比较好,以前没有犯罪记录,是初次犯罪,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针对王某的盗窃事实,公诉人建议在五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之间判处有期徒刑。此案当庭未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