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3 09:48 来源:网友分享
4月16日从广西首府南宁献血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规定,今后,南宁市献血者只要参加过一次无偿献血,在临床用血时,都可以享受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待遇,提升献血者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
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施行后,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手续将得到简化。根据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在南宁市临床用血的,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医疗机构不具备条件的,在南宁市中心血站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在异地临床用血的,到南宁市中心血站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
同时,发放无偿献血证书时,血站将告知献血者可以指定配偶、直系亲属以及兄弟姐妹为受益人。献血者指定的受益人留存信息,可作为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免除受益人出具身份关系证明之难,也简化报销机构核实用血者身份手续的程序,让户口不在一起的兄弟姐妹也能轻松报销用血费用,方便免费用血。血站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献血者必要的误餐、交通补贴。
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还规定,南宁市的外国公民、华侨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台湾地区居民参加献血的,参照本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