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4 19:57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唐采文
最近,国内媒体报道,7月24日,在西安市发生一起有人用挖掘机强行拆除一片工厂厂房的事情,引发许多网友的热议,难道又是一起违法、野蛮的强拆事件?
据了解,7月4日中午,西安市位于凤城六路与永辉路十字路口一带的一片厂区周围,被一伙不明身份、手持棍棒的人封堵着,厂区内有人指挥3台挖掘机在强行拆房,只用了2个小时,一片厂区就变成了一片废墟,厂区内2家彩色印刷厂的机器设备和几十家商户的物品都被埋在废墟之中。
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日益推进,伴随着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驱动,最近十多年来,全国各地的强拆事件不断被曝出。由强拆事件造成的社会秩序混乱、公私财物损毁、相关人员死伤等现象屡有发生,不免让人痛心疾首。
记者查阅了部分资料,发现因强拆而引发的伤人事故还真不少,在此仅举数例:2003年,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对翁某的房屋进行强拆,致使翁某到拆迁办用气油自焚,翁某自己中度3级烧伤,另致拆迁办6人烧伤;2006年,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因拆迁补偿纠纷,导致住户李某上吊自杀身亡;2007年,江苏省苏州市在一起强拆中,致2名拆迁人员被砍死,1人受重伤;2008年,辽宁省本溪市的一宗强拆事件,导致被拆对象刺死拆迁人员;2009年,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因与被拆户未达成补偿协议而强拆,致户主唐某自焚身亡。这些“血”与“火”的教训,不得不令人深思。
强拆事件的结果,往往是损害了政府形象,破坏了干群关系,引起了社会不安,伤害了民众之心,造成了经济损失,威胁了人身安全,使用这一手段必须慎之又慎。
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和谐幸福。我们希望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不要怕麻烦,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换位思考,不能损害拆迁户的应得利益;要发挥各种资源优势,做好拆迁户的工作,把法、理、情讲清,把政策讲透,把利弊讲够,只要我们的工作真的做深做细做透做到了家,相信绝大多数的拆迁户会理解和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