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1 20:45 来源:网友分享
8月25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我国首部地方医疗基本法规,《条例》被寄望于为深圳医改挺进“深水区”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8月31日下午,深圳市卫计委主办了一场主题沙龙,邀请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医学界、律师等专业人士,对《条例》展开了深入探讨。其中,限制二三级医院门诊量、将医疗机构明确为“公共场所”、全部病历向患者公开等一系列大胆的制度创新,引发了与会嘉宾的热议。
条例规定,二三级医院主要承担急诊、住院、疑难危重症的诊疗服务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医学科学研究及教学工作;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康复和护理服务。并规定二、三级医院可以适当限制接诊非急诊、非转诊患者,门诊医师可以限号,保障患者的合理就诊时间。
南方日报记者 向雨航
A 大医院人少了,医患关系会改善吗?
“条例明确了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大医院该看哪些病,小医院该看哪些病,有了制度上的规定。”深圳市卫计委法规处副处长陆钰萍解读说,条例的这项规定有利于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医患沟通时间不充分、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等问题,从而保障患者的就医质量。
当前各大医院人满为患,一个医生一天看100多个病人是常有的事,医生长期超负荷工作,病人就诊时间短,间接造成医患关系紧张。会上,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医务科医生刘天钊介绍,北大深圳医院一年门急诊量约为300万人次,每天门急诊超过8000人次,分摊到每个医生头上有70-80人次,这意味着每个患者只有几分钟的看病时间。他举例,上周六有感冒病人投诉医生只给看了三分钟,认为医生不负责,要医院给说法。“医院其实也很无奈,医院人满为患,只能压缩时间解决更多病人需求,就诊时间短也导致就诊质量受到影响。”刘天钊说。
“到大医院看病,排上半天队,问诊过程却只有匆匆几分钟,患者体验不好,也增加了医疗风险。”深圳市卫计委副主任常巨平也指出,实行门诊限号,实际上对医患双方都有利,医患沟通时间长了,换来的是更加安全细致的医疗服务。“条例要求大医院限号,这与深圳医改方向是一致的,将会让深圳医改的推进速度加快。”常巨平说。
深圳市人大法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凌表示,立法后将制定基层分级诊疗制度的办法和流程,市卫生部门将根据医疗机构特点制定医院的接诊量、接诊时间等指导标准。
B 限制门诊量,大医院收入下降怎么办?
刘天钊认为,大医院门诊限号后,有助于医生从门诊回归到住院病房,实现专病专治,给予危重病人更细致的治疗。同时,也有助于医院科研教学,培训进修生、实习生和规培医生,从而加强基层医院的中坚力量。
但他也坦承,限号对大医院也有不利,病人减少将导致各科室结构收入降低,而医院更多地依赖转院收治,自主收治病人会存在困难。同时,深圳推进社会办医和医生多点执业,医生收入减少可能会导致公立医院面临人才流失。
常巨平表示,二三级医院限制普通门诊后,其门诊收入必将减少。对此,一方面深圳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另一方面,卫计委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基本医疗服务分级分类财政保障制度,对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其功能定位、服务质量、服务业务量及开展有关专项工作情况等给予适当补助。
“比如降低大医院的普通门诊补助,同时提高住院、疑难危重病症类等的补助标准。”常巨平说。
C 分流的病人基层医院能不能“接住”?
“大医院该不该限制接诊人数,我的回答是‘该’,但做起来很难。”康宁医院副院长胡赤怡说。他指出,深圳目前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医疗资源本身不足,不足你限制这些人到哪里看,第二医疗资源布局不均衡。但是,还有一个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那就是大医院跟小医院,跟社康中心中间医疗水平的差距还很大。
他举例,在精神专科医疗资源方面,香港700万人有4500个精神科病床,而深圳市唯一的精神卫生医院康宁医院只有450张床位。“要医院限制门诊,几乎没办法限制。”胡赤怡说,虽然深圳卫计委出台了一项政策,要求二级综合医院建立心理卫生科或精神卫生科,与二级医院建立分级诊疗体系。目前全市约有11家二级医院设立了精神科,但分级诊疗体系还不完善,患者仍然往康宁医院挤。他预计,未来2-3年内康宁医院仍会维持现状,难以限制门诊号。
“深圳正在做的就是加强基层医疗的建设。”常巨平说,比如新建一些区域性的社康中心,要求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同时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如罗湖等区高薪招聘优秀全科医生到社区等。他表示,从目前来看,深圳社康中心能力已经得到大幅度提高,但政府还需要从人、财、物加大对社区投入,不断提高社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让老百姓愿意到社区首诊。
■声音
广东省卫生厅巡视员廖新波:
限制门诊有挑战,但最终老百姓受益
限制医院病人接诊人数,听起来这样的安排不近人情,但目前国内医院确实存在一个乱象:医生找不到合适的病人,病人找不到合适的医生。国家推进分级诊疗,是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重点突破口。
香港70%的病人都在私人诊所看门诊,这也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如何使深圳市民接受这种就诊制度是一项挑战。深圳大医院限制门诊会带来质疑,但我相信政府有这样的决心,我也希望政府会提供更多有效的服务让大家接受,毕竟最终的受益者是老百姓。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港大深圳医院,市民从过去的不习惯到慢慢接受,这就是一个从不了解到了解到接受的过程。
深圳市人大法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凌:
通过立法引领就医观念改变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虽然法律上已经没有障碍了,但引导人民群众就医观念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立法有一个引领功能,深圳通过法律制度的改善,明确了社区医疗的一些建设标准,要求把医疗资源下放到基层、到人民群众身边去,通过这个安排能够使得深圳市民享受到更便利的医疗服务。
■条例关注
患者要求复印病历
医院六小时内应提供
在保障医生执业权利的同时,条例对患者的权利也给予了大力保障。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患者公开全部病历。
医患纠纷的产生,很多时候源于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等,患方常常怀疑抢救记录、病程记录等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并非必须向患方公开的主观病历资料遭到医疗机构篡改。为解决这一矛盾,条例明确: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有查阅或复印、复制病历的权利,医疗机构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六小时内提供。
陆钰萍表示,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包括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实际上,一旦医疗纠纷走入司法程序,医院要证明医疗行为的合规性,也必须公开所有病历,那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公开呢?”据介绍,国内很多医疗机构在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已经可以做到对患者公开全部病历了。“公开病例有利于促进医患双方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陆钰萍说。
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碰到不少问题。康宁医院副院长胡赤怡就表示,他所在的科室就经常遇到“该不该公开”的难题。比如一个女患者得了抑郁症,吃了很多药自杀,问她为什么吃那么多药,病人会说因为婚外有一个男朋友和她分手了,医生会把这些情况写到病历里。如果女患者的丈夫来复印病例,按照条例,医生应该给她丈夫提供复印病例,但根据精神卫生法,这就泄露了病人的隐私。因此,在他看来,下一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时候,主管部门应考虑不同的情况进行公开。
深圳市律师协会医疗专委会主任庹明生也表示,病历是解决医患纠纷最重要的证据。在他看来,封存病历比公开和复印病历更重要:“实际上患者怀疑的是什么?他就担心医生在这几个小时内可以改病历,即使复印了也查不出问题来。”庹明生说,从这方面来看,这对医生规范书写病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医院定为“公共场所”
医闹有人管了
近年来,随着医患纠纷增多,扰乱医院秩序的事件频频发生。不利于维护医院的诊疗秩序与患者正常的就医权利。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医疗机构属于内保单位,未作为公共场所管理,在保障力度上有所欠缺。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场所是“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与“内保单位”有什么区别呢?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对“内保单位”实施处罚必须是“扰乱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而对“公共场所”则只需构成“扰乱”,无需其他附加条件,即可实施处罚。
常巨平说,以往公安机关将医疗机构按照内保单位看待,没有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不利于预防和打击医闹、医暴等违法犯罪行为。现在,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属于公共场所,并要求公安机关应当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侵害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患者人身安全以及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把医院定位公共场所是一个好事,有利于医患处理,也给公安部门明确的执法依据,有法可依。”福田区莲花派出所副所长伍建军说,以前患者在医院闹事,公安部门没法对患者的扰乱秩序行为进行定性,看到患者可怜,大部分采取调解做法,由此也助长了一部分医闹行为。“现在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在公共场所扰乱秩序,能拘留的就拘留,我们将严格执法。”伍建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