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8 22:24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康谷冬
日前,法院判了一起离婚案,原告是一位张女士,她因为发现丈夫有婚外情而提出离婚,并且按照夫妻当初的约定: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就拿走家里所有的财产。为了证明男方出轨,张女士还提供了丈夫与他母亲的电话录音。时间是2015年6月27日,她丈夫承认自己与其他女性一同回宾馆并发生关系。事实上是男方出轨,因此,法院按照双方的约定,将二人共同的财产判给女方,可是执行的时候才发现两人共同的财产只有68元,结果这位女士婚也离了,只可惜只拿到了68元。
其实,在双方的共同财产上还有两处房产,但是由于着两处房产都没有办产权证,因此,此次,没有办法进行分割。留待日后再进行相关处理。因此,只是按照两人存折上的金额进行判决,而银行卡里真的只有68元。张某真是欲哭无泪。于是心里不服,又对丈夫进行调查,发现丈夫确实在外面有别的女人,相信丈夫一定还有其他的收入,绝对不止这68元,立即提请上诉,要精神损失赔偿费,希望法院重新判决,但是法院经过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就像一场闹剧一样,随着两个人离婚,案件也告一段落,但是这件事情给我们很多的警示。一旦婚姻破裂,似乎所有的情感都不复存在,只能对薄公堂,去争夺财产,夫妻间的感情原来是如此的脆弱不堪一击,在金钱面前一切都不重要,而事实上却只是一点蝇头小利,最终也只能是成为别人的笑柄。或者这位女士该得到同情,但是,这样的结果实在是令人叹惋与不屑。真的希望这样的闹剧不要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