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11:41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束映梦
【2016年11月24日 讯】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有这么一条法律,那便是抢救超时不算工伤。近日,在深圳就有一件案件,人社局被工伤死亡的家属告上了法庭。在工伤规定里面有明文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者在工作岗位上面受到工伤,然后在48小时以外抢救无效的则不认为是工伤。
对此,社会里就出现了不一样的舆论。为了一线希望全力抢救难道有错吗?工伤保险待遇限时能否放松规定?
其实对于工伤规定的内容里面有很多限制。在工作的时候或者在工作岗位上面受到伤害理应算是工伤。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限定工伤判定和法定的条例又有种种的冲突。对于有一些心脏病 ,脑血管病还有一些生活习惯不好的患者,在工伤上面又应该怎么算?因此抢救超过48个小时到底算不算工伤?应该对死者的死因进行调查。不能一刀切。还有如何才能让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
与此同时,工伤还有一些模糊的区域需要人们的关注。譬如如果在工作之后由于工作强度过于厉害,而导致在家中或者下班以后猝死,那么这到底跟工伤有没有关系?发病是不可能选对时机,然后死在规定的时间里面的。因此如何判断属于工伤与否,还是要相关的医疗机构给出鉴定意见。在经过完整的考虑之后再基于实际状况作出部分的责任比例划分。
而且对于一些医疗机构,还是要加强管理。因为有一些医院对于工伤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最主要还是办理相关手续的踢皮球,和手续较多导致的。这使得病人在这方面花费了不少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