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3 07:22 来源:网友分享
与北京、上海等地大医院不同,在兖州市中医院,即使患者的“住院一卡通”内没有一分钱,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先治病、后交钱”。
从2010年底起,兖州市中医院出台“新规”,不再要求“危重急”病人、有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等交住院押金,只需出院时缴纳自付部分费用。确实困难、一时难以交医疗费用的居民,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一至两年内还清即可。
为验证“新规”的落实情况,记者走访了这家医院的一些科室。在内科病房区,76岁的高血压病人常淑惠说,以前来看病,每到下午查房时间护士就“催债”,交不上钱第二天就停药,“让人心里难受,现在不再担心这个问题。”
“一些病人以前因凑不够钱,小病拖成大病,还有的治到一半就走人。”内科病房护士长王静说,那时感觉自己“就是收债的,天天催钱,现在医患关系融洽了很多,住院病人也增加了。”
那么,如果遇到少数患者“恶意逃费”怎么办?出人意料的是,兖州中医院院长孔庆民对此并不担心。他给出三点理由:
其一,政府推动的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已大大提高,起到“托底”作用。以兖州为例,全市“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覆盖率都在99%以上,假设所有患者都逃费,医院通过“医保”结算的费用,也能保证医药成本。
其二,公众诚信度逐步提升,失信成本增加。据测算,兖州中医院的人均住院费用在3600元左右,除去“医保”报销部分,患者个人承担的费用1000多元。院方认为,绝大多数群众不会为这么点钱失信“丢人”。
其三,医患双方签有协议,加上医保证,医院不必过于担心。“走了牵牛的,抓住个拔桩的。”孔庆民说。
截至目前,兖州市中医院已有7000名住院患者享受“先看病、后交钱”政策,占全部住院病人的近90%,没有发生一起逃费病例,也没有1人签署分期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