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5 14:12 来源:网友分享
虽然,血脂不正常一般从外表是看不出来的,但是,有些迹象还是可能提供某些诊断线索,它们包括:
1.身体某些部位出现了黄色、橘黄色或棕红色的结节、斑块或疹子,医学上称之为“黄色瘤”。这些结节或疹子可出现在脚后跟、手背、臀部及肘、膝、指关节等处,有的可表现为手掌部的黄色或橘黄色线条状条纹。如出现上述表现,多提示有家族遗传性的高脂血症,而且往往比较严重,应予以高度重视。不过,眼皮周围(最常出现在上眼皮的内侧)的橘黄色略高出皮面的扁平黄色瘤也可见于血脂正常的人。
2.眼睛的某些改变有时也能提示血脂异常。如在40岁以下的人中,眼睛上出现了“老年环”,表现为黑眼珠周围出现一圈白色的环状改变,往往提示有家族遗传性高脂血症的可能。此外,在眼科进行眼底检查时,如果发现小动脉上有脂质沉积引起的光散射,常常是严重高甘油三酯血症的表现。
3.有冠心病、脑卒中(中风)、高血压病、糖尿病的患者或体型较肥胖者,可能同时合并有血脂异常,应常规进行血脂检查。
4.家族中尤其是直系亲属中,有较早(男性45岁以前、女性55岁以前)患冠心病,特别是心肌梗死的病人时,可能有家族遗传性的血脂异常,也应注意对其他家庭成员的血脂进行检查。
对高危人群实行强化降脂
血脂异常的治疗并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它要结合具体的病情,因人而异,实现个体化。当然,首要的目标是针对LDL-C的。不少国家都为此制定过相关指南,其中以美国国家胆固醇教育计划成人教育组第三次会议(NCEPATPⅢ)影响较大,它依据病人的心血管病危险程度,区分为高危(其中包括极高危)、中等高危、中等危险和低危人群。高危人群包括冠心病、糖尿病、症状性颈动脉病、腹主动脉瘤、周围动脉疾病或有2个以上心血管病危险因素、10年冠心病危险评分大于20%的患者:极高危人群指的是已有冠心病且合并多种危险因素,包括糖尿病、代谢综合征、急性冠脉综合征,或严重的控制不良的危险因素,如吸烟等患者:中等高危人群指有2个以上冠心病危险因素,10年冠心病危险评分为10%-20%。对于高危、中等高危人群,专家组的意见一致,认为应当给予强化降脂治疗。经过大量临床试验结果的启示,在2001年规定的基础上,美国2004年又重新公布了强化降脂时LDL-C的目标值:高危患者应降至100毫克/分升以下。中等高危患者也主张降至100毫克/分升。极高危患者LDL-C应降至70毫克/分升以下(国内专家认为这一目标是不切实际的,建议定为<80毫克/分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