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9 11:17 来源:网友分享
一名穿深色上衣的老人,驾驶一辆电动车慢速驶过,到路中央时不知何故突然摔倒,车翻人倒地,半浸在并不算深的水中,老人在水中挣扎不起。就在老人倒地时路边有多人目击,其中两女一男见状即刻淌水过去,但靠近落水者看一眼后,不但没有伸手去拉,而是马上又缩回路边,其中一女指手划脚示意其他人上去救人,但无人愿意,她也离开。其后又有多辆汽车驶过失事者旁,均视若无睹,直到过了3分鐘后,老人已无动静仰躺水面,被水浪冲离原位,才有几名路人过去,将他拖到路边,但已无呼吸与心跳。(9月7日 光明网)
老人的离世,让人倍感伤心震惊,网友一片谴责声,一片嗟叹。然而,老人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老人的生命,就在扶与不扶中痛失。这是一个老话题,但又衍生不同的案件与悲剧。当一个又一个生命,在扶与不扶的挣扎中离世时,难道不令人警省和负疚吗,难道每个人没有负罪感吗?
也许仍然会有人反唇相讥,“那你为什么不扶”。是的,这个的问题问得恰到好处。好人好事,是需要躬身而行的,而非动动嘴皮子就可以实现的。老人摔倒后,也曾有人示意要帮助老人,但最终没有扶起老人,而是悄悄离去。看来,这种主动而为的力量仍然薄弱。
有两条新闻,佐证扶与不扶问题的两个方面。安徽芜湖的张师傅路遇车祸现场,因为没装行车记录仪担心被讹,因此他没有参与救援,后来发现,车祸中受伤者竟是自己的母亲。还有一条新闻是,吉林市蛟河市村民刘凤明参与一起车祸救援,后来发现被砖石压住的竟是自己的妻子。虽然妻子最终因伤势过重而身亡。但刘凤明从道德上来说,并没有一点负罪感。
两则新闻,以截然不同的事实告诉我们,路遇难事,主动救援,应该是做人之本。而怎样救助,则是救人之技。不能因为技巧问题,而舍本逐末,丢了救人之本。
当然,事实上,也确实发生了一些扶人被讹之类的丑事,虽是少数,但影响恶劣。但公道自在人心。一些地方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做好事风险基金,为做好事而被讹的人提供一定资金保障,这种探索应该扩大化,保住风险防范的底线。
扶人或救人的信心,需要公民个体的主动参与才能一点点确立,而不是动动口指望着别人行动。这个社会不缺少指尖侠,也不缺少“口令侠”,缺少的是“行动侠”。
扶与不扶的问题,依然面临着被讹诈的风险,仍然有被好心当成驴肝肺之困境。于此时,既需要公共大环境,通过政策扶持,让好人做好事少些风险负担,不再左右为难,又需要好人在援助中掌握一定的技巧,在适度规避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救援。
小悦悦事件的发生已经发生近四年,南京彭宇案也已经发生近九年时间。这些案件,不应给我们一遍遍提示负面的结论,而应是正面的反思。开封六旬老人摔倒溺亡,再一次给扶不扶问题抹上了悲凄的色彩。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是对贪官惩治的体制方向。而在扶与不扶问题上,则应该积极倡导和扶持“能伸手,伸手必荣光”的意识和局面,实现这个目标,还要以牺牲多少生命为代价,尚且需要多方努力才可尽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