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2 07:25 来源:网友分享
高血压按起病的缓急和病程进展分为缓进型和急进型两类。急进型高血压是血压突然升高,并伴有视网膜病变(Ⅲ级眼底)。如呈Ⅳ级眼底,有视乳头水肿,则称为恶性高血压。急进型高血压(早期)和恶性高血压(晚期)是同一个发病过程的不同阶段。
高血压危象是指短时间内血压急剧升高,舒张压超过120mmHg或130mmHg并伴有一系列严重症状,甚致危及生命的临床现象。分为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亚急症。
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显著升高并伴有靶器官损害。如高血压脑病,颅内出血,蛛网膜下隙出血、急性脑梗死伴严重高血压等。需住院和静脉药物治疗。
高血压亚急症是指血压显著升高但不伴有靶器官损害,如围手术期高压,急进型恶性高血压,通常不需住院,但需口服药物治疗。
高血压脑病是短时间内血压急剧升高,舒张压超过120mmHg或130mmHg并伴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高血压脑病是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表现脑自身的调节障碍,高血压危象是交感神经兴奋及血中儿茶酚胺类物质增多。高血压危象和高血压脑病头痛烦躁、恶心呕吐、心悸气急及视力模糊,收缩压常SP>200mmHg,舒张压DP>120mmHg临床表现血压多相同。高血压危象与高血压脑病的区别,主要是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区别,有无意识障碍,如意识模糊昏迷。其实临床上他们相互包容,一个病人就有几个征象。
急骤起病,病情发展非常迅速。
1、发病年龄与病因有关
急性肾小球肾炎引起者多见于儿童,子痫常见于年轻妇女,脑动脉硬化者多见于老年患者。
2、动脉压升高
取决于血压升高的程度及速度。多发生与急进型高血压和严重的缓进型高血压,后者一般情况严重,血压显著升高,血压达到250/150mmHg左右才发生,而急性高血压患者血压未达到200/130mmHg亦能发生高血压脑病。
3、颅内压增高
由脑水肿引起。患者剧烈头痛,喷射性呕吐,颈项强直,视乳头水肿,视网膜动脉痉挛并有火焰样出血和动脉痉挛以及绒毛状渗出物。
4、意识障碍
可表现为烦躁不安、兴奋、神情萎靡、木僵、嗜睡及至昏迷,精神错乱亦有发生。
5、癫痫发作
可为全身性局限性发作,有的出现癫痫连续状态。
6、阵发性呼吸困难
由于呼吸中枢血管痉挛,局部缺血及酸中毒所引起。
7、其他脑机能障碍的症状
如失语、偏瘫、偏盲、黑蒙、暂时性失明等,约32%患者会发生视物模糊。50%以上的患者出现肾功能不全。
8、头痛
常是高血压脑病的早期症状,约70%患者会出现,多数为全头痛或额顶部疼痛明显,咳嗽、活动用力时头痛明显,伴有恶心、呕吐。当血压下降后头痛可得以缓解。
9、脑水肿症状为主
大多数病人具有头痛、抽搐和意识障碍三大特征,谓之为高血压脑病三联征。
治疗原则:患者应进入加强监护病房,持续监测血压和尽快应用适当的降压药物。需要在短期内缓解病情,改善靶器官的进行性损害,降低心血管事件及死亡率。常需静脉滴注降压药物,既能使血压迅速下降至安全水平,又不能过度或过快的降压,以避免出现局部或全身灌注不足(尤其是肾、脑或冠状动脉缺血)。详细的治疗方法可以参考高血压危象。
降压目标:降低血压的同时保证脑部血流灌注,避免使用减少脑血流量的药物。一般以静脉给药为主,1小时内将收缩压降低20%~25%,血压下降幅度不可超过50%,舒张压一般不低于110mmHg。所选的药物可用乌拉地尔、尼卡地平、拉贝洛尔、硝普钠,舒张压降至95~110mmHg后可以改为口服药物。
1、迅速降低血压可选用下列措施
(1)乌拉地尔 加入生理盐水50ml,静脉泵维持6~12小时,或静脉滴注。
(2)尼卡地平 加入生理盐水50ml,静脉泵维持6~12小时,或静脉滴注。
(2)拉贝洛尔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3)25%硫酸镁 深部肌注或用5%葡萄糖20ml稀释后缓慢静注。(多用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
(4)硝普钠 加入5%葡萄糖液500ml中,缓慢静滴,以血压调节滴速。(目前临床使用较少)。
(5)利血平肌注 1~2次/d,本药起效慢而平稳,适于快速降压后,维持血压应用。(目前临床使用较少)。
(6)酚妥拉明 肌注或静注,亦可稀释后静滴。(目前临床使用较少)。
2、恢复期可改为口服药物。
3、降低颅内压,消除脑水肿
呋塞米、甘露醇等降低颅内压。
4、制止抽搐
地西泮或苯巴比妥钠等。
5、控制癫痫。
6、病因治疗
症状控制后,有肾功能衰竭者可行透析治疗,妊娠毒血症者应引产等。注意对患者筛查继发性高血压。
(一)高血压危象的治疗原则
需要及早准确评估病情风险。对于高血压亚急症,需要密切监测,调整口服降压药、逐渐控制血压。对于高血压急症,需要快速、平稳降压,减轻靶器官损害,积极查找病因。
(二)高血压血压升高
患者血压升高对短期预后无明显影响,而血压的突然下降会伴随严重的神经系统并发症,并影响预后,且初始的快速降压并不改善长期的血压控制,故初始治疗应在休息并观察的前提下,逐渐给予口服降压药治疗,以期在数天内将血压逐渐控制。在降压监测中,如果血压数值仍然维持较高,且出现靶器官损害征象,需要按照高血压急症进行治疗
(三)高血压急症
以防止或减轻心、脑、肾等重要脏器的损害为目的,早期对患者进行评估、做出危险分层,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的血压控制目标和用药方案,迅速恰当地将患者血压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其中,采取紧急措施保护靶器官是高血压急症的首要任务。
1、降压治疗的目标值
(1)降压治疗第一目标高血压急症降压治疗的第一目标是在30~60分钟内将血压降低到一个安全水平。由于患者基础血压水平各异、合并的靶器官损害不一,这一安全水平必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决定。除特殊情况外(缺血性脑卒中、主动脉夹层),建议第1~2小时内使平均动脉血压迅速下降但不超过25%。一般掌握在近期血压升高值的2/3左右。在紧急降压治疗时,需要充分认识到血压的自身调节的关键性。如果通过治疗血压急骤降低,缩小血管床的自身调节空间,可导致组织灌注不足和/或梗死。
(2)降压治疗第二目标在达到第一目标后,应放慢降压速度,加用口服降压药,逐步减慢静脉给药的速度,逐渐将血压降低到第二目标。建议在后续的2~6h内将血压降至约160/100~110mmHg,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适当调整。
(3)降压治疗第三目标若第二目标的血压水平可耐受且临床情况稳定,在以后24~48小时逐步降低血压达到正常水平。
2、常用降压药物
根据高血压危象不同类型选出疗效最佳、不良反应最小的降压药,将血压降至安全水平。具体的药物选择包括:依据临床情况,选择下列药物的单独或联合使用。
(1)急性主动脉夹层可单用拉贝洛尔,或尼卡地平、乌拉地尔、硝普钠联用艾司洛尔、美托洛尔;
(2)高血压脑病选用乌拉地尔、拉贝洛尔、(此两者不增加颅压)尼卡地平、非诺多泮等;
(3)脑血管意外中,急性出血性脑卒中选择拉贝洛尔、尼卡地平、乌拉地尔、利尿剂等;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选用尼卡地平、拉贝洛尔、艾司洛尔、乌拉地尔等;
(4)急性心力衰竭选用硝普钠、拉贝洛尔、硝酸甘油、奈西立肽、乌拉地尔、利尿剂;
(5)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选用硝酸甘油、艾司洛尔、拉贝洛尔、尼卡地平;
(6)子痫和先兆子痫选用拉贝洛尔,或尼卡地平和乌拉地尔,但应注意避免长期使用β-受体阻断剂,有引起胎儿生长迟缓的可能。
(7)围手术期高血压急症选用艾司洛尔、拉贝洛尔、乌拉地尔、尼卡地平等;
(8)肾衰竭选用尼卡地平、非诺多巴、拉贝洛尔等;
(9)急进型或恶性高血压选用硝普钠、拉贝洛尔、乌拉地尔;
(10)嗜铬细胞瘤选用尼卡地平、菲诺多泮、乌拉地尔、酚妥拉明等。
温馨提示:
避免情绪激动及过度紧张、焦虑。
高血压(hypertensive disease)是一种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主要表现的慢性疾病,常引起心、脑、肾等重要器官的病变并出现相应的后果。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使用的血压标准是:凡正常成人收缩压应小于或等于140mmHg(18.6kPa),舒张压小于或等于 90mmHg(12kPa)。亦即收缩压在141-159mmHg(18.9-21.2kP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