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2 07:08 来源:网友分享
避孕药一般一个月只能服用一次一年最多服用三次,经常服用避孕药有可能会引起月经不调,经期延长,避孕失败,建议不要经常服用避孕药,身体自我调理,一般需要2-3个月。
避孕药就容易引起生理周期的推迟,或者提前提前都有可能的,你如果以后不吃了的话,慢慢就会好起来的。避孕药为性激素,口服后可导致体内激素水平紊乱,可继发月经不调。一般可随药物代谢自行恢复。
建议避免焦虑紧张情绪,注意休息。如月经推迟过久,则可考虑予口服黄体酮处理。一般连续口服5天后停药月经可来潮。
避孕药物一般是不建议多次服用的,一般1年内服用的次数不要超过2次,否是可能会引起不良副作用。建议消除紧张,服用避孕药物后通过会引起月经不调或紊乱,此类情况是比较正常的,无需紧张。建议注意观察属正常的,必要时服用黄体酮催经的,在月经推迟7天后,同房要注意采取其他的避孕措施。
正常女性有自己的内分泌规律,由于口服避孕药的使用,而使其自身的规律紊乱,所以在服药过程中会有一些副作用产生,可能导致内分泌紊乱、月经不调、闭经,不孕,或者肠胃不适、头痛、体重增加、神经紧张、情绪低潮、皮肤色斑和粉刺等。服用避孕药还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以下危害:避孕药对糖、蛋白质、脂肪代谢都有一定的影响,会降低糖耐量。
避孕药会使脂蛋白水平增高,促使血压升高、动脉硬化。避孕药主要是雌激素的作用,雌激素用量高会使凝血因子增高,增加血栓性疾病发生的危险性。避孕药物会影响胆汁的排泄功能,长期用药还会造成肝功能异常。
建议女性不要把避孕药做为长期的避孕措施使用。避孕药吃多了对女性危害较大,一般来讲,口服避孕药用6个月以上应停服2-3个月,使被抑制的卵巢功能得以恢复,停药一段时间后还是可以继续服用的。
1、嗅觉避孕法。瑞典和美国联袂合作制成别具一格的气雾嗅觉避孕剂,它芬芳香甜,俊男倩女在卿卿我我赏“花”嗅“香”的同时,其精子和卵子已告死亡。
2、胸罩避孕法。英国研究的一种闪光避孕胸罩,置入其中的微电子系统,可根据人体温度变化,提前预告排卵期而达到避孕目的。
3、项链避孕法。将妇女体温传给项链内微型传感器,测试月经安全期避孕,安全时亮绿灯,反之则亮红灯。
4、皮下避孕法。将一个或几个装有避孕药物的胶囊埋藏于前臂皮下,每天释放出一定量的激素,直接作用于卵巢和垂体而避孕。
放置节育环:如果在非安全期进行性生活,72小时内也没有采取补服紧急避孕药的措施的话,你只能去医院放置宫内节育环了。注意,节育环要在性生活后的5~7天内放置,逾期无效。
紧急避孕药:立刻在第一时间奔赴药店购买紧急避孕药,注意一定要在72小时内,这可是你最快速有效的解决办法了。第一时间服用,然后在12小时后再服用。严格按照说明书的指示去做,如果服药后2小时内有呕吐的现象,必须立刻补服。而且,这种紧急避孕药只是为了“救火”偶尔一用,不能长期使用。
服用各种避孕药必须养成准确、按时、按量服用的良好习惯,不可随意改变或延长服药时间。不要漏服、迟服,发现漏服应于次日补服,否则易造成不规则出血或避孕失败。
避孕药应妥善保存,避免小儿误服。药片如果受潮、溶化或糖衣层磨损、压碎时,都不要服用,以免影响避孕效果或造成阴道出血。
长期避孕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服药期限通常短效药6--7年,长效药3--4年为宜。探亲避孕药每年不超过2次。可与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
凡患急、慢性肝炎,肾炎、肿瘤,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严重高血压患者,均不可服用。产后半年内,哺乳期或年龄在45岁以上的妇女不宜服用。服药期间受孕应中止妊娠。要求生育时应停药半年后再孕,以防生育畸形胎。
各种避孕药的剂量、用法不同,用前要看清说明书,切勿将长效药物当短效而连续服用,以免肝功能受到损害。避孕药年限:短效避孕药可连服6~7年,长效避孕药可连服3~4年,如需长期服用,应定期检查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