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6 09:22 来源:网友分享
因术前被查出携带艾滋病病毒,天津25岁的肺癌患者小峰(化名)求医接连遭拒。为不耽误手术时机,在转入第三家医院时,小峰私改病历隐瞒病情,最终手术顺利进行。
为呼吁社会消除对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歧视,2月26日,小峰以被天津市肿瘤医院侵犯人格权为由,向天津市河西法院提起诉讼。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在小峰出示的民事起诉状里,案由一栏填写着“一般人格权纠纷”。此外,小峰还提出了要求原告通过书面的方式赔礼道歉及赔偿自己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等共八项诉讼请求。
在诉状中,小峰提出:被告拒绝为原告手术治疗而让其出院是基于对原告感染艾滋病的歧视,而非病情不适合手术;《艾滋病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享有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昨日,记者多次联系被起诉的天津市肿瘤医院相关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