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08:03 来源:网友分享
药物性肝病(drug induced liverdisease)简称药肝,是指由于药物或/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可以发生在以往没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来就有严重疾病的病人,在使用某种药物后发生程度不同的肝脏损害,均称药肝。目前至少有600多种药物可引起药肝,其表现与人类各种肝病的表现相同,可以表现为肝细胞坏死、胆汁淤积、细胞内微脂滴沉积或慢性肝炎、肝硬化等。慢性肝炎中的1/4到2/3属药肝,其中以老年人为常见。
药物在肝脏内进行代谢,通过肝细胞光面内质网上的微粒体内一系列的药物代谢酶(简称药酶,包括细胞色素P-450,单氧化酶,细胞色素C还原酶等)以及胞浆中的辅酶Ⅱ(还原型NADPH),经过氧化或还原或水解形成相应的中间代谢产物(第Ⅰ相反应),再与葡萄糖醛酸或其它氨基酸结合(第Ⅱ相反应,即药物的生物转化),形成水溶性的最终产物,排出体外。最终代谢产物的分子量大于200的经胆系从肠道排出,其余的则经肾脏泌出。
药物引起肝脏损伤的机制可能为:①药物及其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的直接毒性作用,这类药肝可以预知;②机体对药物的过敏反应或对药物特异质反应(idiosyncracy)生成的中间代谢产物的过敏反应。是机体对药物及代谢产物或对药物及代谢产物与肝内大分子共价结合的复合物产生的免疫反应。这类药肝是不可预知的。
药肝的发病机制可通过改变肝细胞膜的物理特性(粘滞度)和化学特性(胆固醇/磷脂化),抑制细胞膜上的K+,Na+-ATP酶、干扰肝细胞的摄取过程、破坏细胞骨架功能、在胆汁中形成不可溶性的复合物等途径直接导致肝损伤,也可选择性破坏细胞成分,与关键分子共价结合,干扰特殊代谢途径或结构过程,间接地引起肝损伤。
根据临床特征可以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类。
1.急性药物性肝病
急性肝细胞损害中,急性药物性肝病最为多见,以肝细胞坏死为主时,临床表现酷似急性病毒性肝炎,常有发热、乏力、纳差、黄疸和血清转氨酶升高,ALP和白蛋白受影响较小,高胆红素血症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与肝损严重度相关。病情较轻者,停药后短期能恢复(数周至数月),重者发生肝功能衰竭,出现进行性黄疸、出血倾向和肝性脑病,常发生死亡。以过敏反应为主时,常有发热、皮疹、黄疸、淋巴结肿大,伴血清转氨酶、胆红素和ALP中度升高,药物接触史常较短(4周以内)。以胆汁淤积为主时,有发热、黄疸、上腹痛、瘙痒、右上腹压痛及肝大伴血清转氨酶较度升高、ALP明显升高,结合胆红素明显升高(34~500μmol/L),胆盐,脂蛋白X、GGT及胆固醇升高,而抗线粒体抗体阴性。一般于停药后3月~3年恢复,少数出现胆管消失伴慢性进展性过程。偶而胆管损害为不可逆,进展为肝硬化。
2.慢性药物性肝病
药物引起的慢性肝炎与自身免疫慢性肝炎的临床表现相似,可以轻到无症状,而重到发生伴肝性脑病的肝功能衰竭。生化表现与慢性病毒性肝炎相同,有血清转氨酶、G-GT的升高,进展型导致肝硬化伴低蛋白血症及凝血功能障碍。
诊断
药肝的诊断可根据服药史、临床症状、血象、肝功能试验、肝活检以及停药的效应作出综合诊断。
治疗
1.停用相关药物停用致药物性肝病或有可能引起本病的药物,是最重要的治疗。2.适当休息。3.营养支持疗法,给予高蛋白,高糖低脂饮食,补充维生素C、B和E。4.药物治疗(1)应用还原型谷胱甘肽以补充肝内SH基因,有利于药物的生物转化。(2)淤胆者可试用苯巴比妥,有利于肝细胞内运载蛋白Y和X的生成,使间接胆红素转化为直接胆红素,改善胆红素代谢,严重淤胆病人可服消胆胺,减少胆酸和药物在胃肠道的再吸收,也可短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和强力宁。(3)试用光量子疗法,每周2次,1~2月,对个别顽固性淤胆有退黄作用。(4)最近认为5-腺苷-L-蛋氨酸,又称腺苷蛋氨酸(SAMe)治疗肝内胆汁郁积的药物。(5)过量扑热息痛引起的肝损伤,可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N-AC)。这是半胱氨酸的前体,在药物摄入后24小时时内插胃管洗胃后,给予N-Ac140mg/kg(口服或从胃管注入),以后每4小时一次,70mg/kg,共72小时。(6)重症患者导致肝功能衰竭或重度胆汁淤积,进展到肝硬化时,应考虑作肝移植。
目前肝病的治疗中,大部分患者选择药物治疗,而大量临床试验证明:单一抗病毒药物多为抑制肝炎病毒的复制,而不能清除肝细胞核内的病毒,而且单一药物或单一就医手段疗效非常有限,很容易发生病毒变异耐药,增加就医困难,这也就容易形成药物性肝病。
选择抗病毒治疗的方法中西结合疗法让你远离药物性肝病
中西医结合疗法综合强调抗病毒、免疫调节、保肝护肝和抗纤维化地综合性,通过特殊途径和手段,将药效和疗效作用于不同地病毒复制靶位,并进行适当免疫调节,可清除病毒,打破免疫耐受,又可有效破坏病毒复制模板活性和复制能力,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对肝、肾病患者,新生儿和营养障碍者,药物的使用和剂量应慎重考虑。对以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时应特别注意。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或黄疸,立即终止药物治疗。对有药物性肝损害病史的患者,应避免再度给予相同或化学结构相类似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