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 11:42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邰乐萱
古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难道家务事就真的那么难断吗?小编觉得不然,那些难断的家务事,或多或少还有情在,而面对一些“残忍”的家务事还是要当断则断的。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部中国首部的反家暴法让难断的“家务事”有法可依,给了那些在家庭中受到伤害的受害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那么受害人该如何拿起这把宝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如何是伤害?怎样算家暴?
法律实施也是要针对一定的情况的,《反家暴法》针对的就是在家庭生活中所谓“家暴”的这种情况。《反家暴法》名曲指出“家暴范围”,指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此外也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纳入其中。
FIND WHO AND HOW TO DO?
那么受害人又应该向谁来寻求帮助呢?《反家暴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最后一点小启示!
《反家暴法》的实施可以说让很多受害人都有了盼头,终于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脱离婚姻的“坟墓”。曾经有人说,如果婚姻是坟墓,但总比曝尸荒野要好吧,其实这是一个玩笑话。但“家暴”充斥的婚姻真的是“坟墓”啊。两个人从相识到相守,步入婚姻的殿堂,着实不容易,千万人之中的匆匆回眸的缘分更是难得,其实小编想说,好不容易走在一起,就要珍惜善待对方,因为爱情来得太不容易了,家庭生活中的各种矛盾都需要彼此之间的包容和磨合,不要最后走到用法律来断“家务事”的地步。所以,还是好好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