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医疗机构向孕妇推销母乳代用品

2015-08-03 17:26 来源:网友分享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

  通知指出,婴儿配方食品标签标识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注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宣传标语,不得印有婴儿图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类似名词。依法加强对母乳代用品广告的监管检查,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母乳代用品广告特别是虚假违法婴儿配方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

  通知指出,严禁医疗机构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不得收取回扣、获取利益。严禁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医疗机构做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向孕妇及其家庭宣传、推销母乳代用品。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依规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降低医疗机构评审等次,追究相关责任。

部分文章源于网友分享,本站尊重原创,如有侵权,本站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社会万象 实时聚焦 行业新闻 热点推荐
快问号
  • 宝宝护士权威的孕育资讯,帮助家长呵护宝宝健康
  • 医说健康为您讲解人们最关心的健康养生话题,让您轻松掌握健康养生小常识。
  • 葩姐减肥肥肉三层非一日之功,葩姐教你用正确的方法迈出减肥第一步!
  • 揭秘君谣言似妖,小倩姥姥。辟谣除妖,不在山高
  • 漫说健康用漫画阐述健康,让医学也能性感起来!
曝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