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2 15:07 来源:网友分享
昨天上午,朱先生从法医手中接过了法医鉴定书。令他万万想不到的是,“真凶”竟然是自己拐杖使用不当导致的臂丛神经损伤,并差点让他冤枉了好人。
给人帮工时意外腿部受伤
朱先生今年40多岁,在奉化一直靠给人做建筑小工为生。今年5月18日,朱先生像往常一样在给雇主造楼房,不慎从二楼摔了下来。
入院后,医生经过详细检查,确诊朱先生为“左股骨粗隆骨折及右耻骨上支骨折”,当即安排住院治疗。经过20多天治疗,朱先生伤势基本稳定下来,家人就帮他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到家的朱先生家人开始和雇佣方协调索赔事宜,并最终达成了协议。本来事情到了这也就告一段落了,可是没过一个月,朱先生又住进了医院。
出院二十多天后突然手腕无力
原来朱先生出院后,一直在家好好休养。可就在出院二十多天后,他突然觉得自己左手腕下垂,左手完全使不上力气,刚开始他也没有在意,以为是休息时间长造成的。可过了一个多星期,情况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更严重了,家人立即把他送进了医院。
经过全面检查,医生告诉朱先生这是左手臂的臂丛神经受到了损伤才导致他的左手腕无力。朱先生认为自己出院后就一直在家休养,啥也没有干,不可能损伤什么神经,觉得损伤肯定是上次意外导致的,第一次住院时医生没有诊断出来,耽误了他的治疗。对此,医院方面表示自己很无辜。
朱先生及其家人在多次索赔未果的情况下,一纸将医院及雇佣方告上了法庭。因无法明确具体赔偿金额,法院在受理本案之前,让朱先生到司法鉴定所先进行伤残鉴定。
“真凶”竟然是拐杖使用不当
难道真的是医院漏诊?鉴定所的法医带着这个疑惑,去医院和朱先生的主治医生进行了沟通,又仔细询问了朱先生在第一次出院后的一些细节。最终,经过仔细排查,结合事实经验,法医确认“真凶”正是朱先生受伤之后形影不离的拐杖。
法医表示,朱先生受伤后因行动不便拄拐行走前,没有对拐杖高度进行相应调整,也没有专门学习如何拄拐,检查发现他的拐杖高度明显偏高,而且拐杖两个横臂之间间距过大。虽然在使用的时候朱先生也是觉得腋下卡得难受,不过还能忍受,也没怎么去改变,于是他平时走路都牢牢将拐杖拄在腋窝下,用来支撑自己的身体。而臂丛神经又正好行经腋窝,臂丛神经长时间受到挤压、反复压迫造成损伤,所以才出现了朱先生后面的手臂酸胀不适,并且出现垂腕畸形等症状。
这一结果让朱先生始料不及,悔不当初。昨天下午,朱先生已经放弃了对前雇主和医院的起诉,而是选择自己看病。
专家提醒
患者该如何避免“拐杖手”的发生呢?司法鉴定主任提醒,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拐杖的长短要合适,很多拐杖高度都是可以调整的,站立时双手扶拐,拐杖的上横臂需低于腋窝底5-10cm,下横臂高低调节应方便个人手部把持和用力为标准,或双手握紧拐杖时肘关节屈曲30°,个头矮小者尤其要注意;
(2)拐杖的上横臂上方常规加用柔软的防护垫,防护垫磨损的可以考虑使用海绵制品代替,防止患者用腋窝支撑时坚硬的上横臂与骨骼挤压臂丛神经导致损伤;
(3)在拐杖使用之前,需要针对性学习使用方法,应注意使用拐杖时是以手部用力支撑,而不是依赖腋窝部支撑;
(4)建议选择轻便的拐杖;
(5)拄拐的情况下,不建议远距离行走或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