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3 13:24 来源:网友分享
鸡精是家庭厨房常用的调味品,但大多数消费者对鸡精的认识存在误区。大部分鸡精的包装上都形象地画着一只肥鸡,或者写有“用上等肥鸡制成”等字样。其实,鸡精并非天然调味品,而是以味精、淀粉、盐、核苷酸二钠、鸡肉粉等为原料,再添加食用香料等混合、干燥加工而成。
鸡精的关键成分是“味精”和“呈味核苷酸”,跟鸡没有什么关系。至于其他的成分,则是点缀。早期的鸡精会加入一些鸡肉粉,从而可以心安理得地自称“鸡精”。其实鸡肉粉对鸡精的味道贡献很小,到后来加入的比例越来越少,就更是“挂鸡头,卖味精”了。
据介绍,好的鸡精里配料成分应当有鸡肉粉,但由于鸡肉粉很贵,因而部分小企业制作鸡精时就用鸡肉香精来冒充鸡肉粉。鸡肉香精是用一些香辛料来模仿鸡肉的香味,根本就没有鸡肉成分。有些劣质鸡精甚至使用日落黄色素,是化学合成色素,长时间食用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鸡精吃多了会怎么样?从卫生角度讲,鸡精对人体是有害的,在烹调时,如果加入过多鸡精,则会导致人体在短时间内摄取过量的谷氨酸钠,超过机体代谢能力,直接危害人体健康,重则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
当味精摄入过多时,过多的抑制性神经递质还会抑制人体的下丘脑分泌促甲状腺释放激素,妨碍骨骼发育,对儿童的影响尤为显着。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幼小的小老鼠、小鸡受味精的伤害最严重,会破坏脑神经和视神经。
当食用味精过多,超过机体的代谢能力时,还会导致血液中谷氨酸含量增高,限制人体对钙、镁、铜等必需矿物质的利用。尤其是谷氨酸可以与血液中的锌结合,生成不能被利用的谷氨酸锌被排出体外,导致人体缺锌。
味精吃多了,常常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味精中含有钠,因为味精不咸,所以很容易食用过量而察觉不到。60岁以上的人对钠的摄入尤为敏感,所以,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肾病、水肿等疾病的人尤其应该少吃味精。
1. 对用高汤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因为高汤本身已具有鲜、香、清的特点,味精则只有一种鲜味,而它的鲜味和高汤的鲜味也不能等同,如使用味精,会将本味掩盖,致使菜肴口味不伦不类;
2. 对酸性菜肴,如:糖醋、醋熘、醋椒菜类等,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物质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的效果越差;
3. 拌凉菜使用晶体味精时,应先用少量热水化开,然后再浇到凉菜上,效果较好,因味精在45℃时才能发挥作用,如果用晶体直接拌凉菜,不易拌均匀,影响味精的提鲜作用;
5. 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并不是多多益善,它的水稀释度是3000倍,人对味精的味觉感为0.033%,在使用时,以1500倍左右为适宜,如投放量过多,会使菜中产生似成非成,似涩非涩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
6. 味精在常温下不易溶解,在70~90度时溶解最好,鲜味最足,超过100度时味精就被水蒸气挥发,超过200度时,即变质为焦谷氨酸钠,没有鲜味,对炖、烧、煮、熬、蒸的菜,不宜过早放味精,要在将出锅时放入;
7. 在含有碱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会产生氨水臭味。
1、鸡精中含有10%左右的盐,所以食物在加鸡精前加盐要适量。若使用鸡精,用盐量减少一半。最好挑选纯度较高的普通味精,含盐量较少。
2、鸡精含核苷酸,它的代谢产物就是尿酸,所以患痛风者应适量减少对其的摄入。
3、鸡精溶解性较味精差,如在汤水中使用时,应先经溶解后再使用,只有这样才能被味觉细胞更好地感知。做肉菜或鸡蛋时不要加鸡精或味精。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鸡精含核苷酸,它的代谢产物就是尿酸,所以有(心脏或者免疫系统疾病或皮肤病,肝病)患者做饭决不能放鸡精。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知道,鸡精并不是鸡肉做的,鸡精是由味精、淀粉、盐等原料、香料混合而成,吃多了对人体有害,如果你想在菜里放些鸡精最好等起锅时再放。锌是婴幼儿身体和智力发育的重要营养素。因此,婴幼儿和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应禁食或少食味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