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2 16:13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余盼海
【2017年4月21日 讯】2015年8月30日这一天,对于何明来说,这是在他生命中最为黑暗的一天。妻子曹洁生前背着他向亲戚朋友借来的高额钱财,用于经营者地下钱庄。随后曹洁地下钱庄运转失败拖欠了高达2500债务,曹洁因此觉得无颜面对何明和偿还高额债务,选择在珠海某酒店自杀。
悲痛的何明在处理妻子曹洁的后事中,发现原来这个枕边人真的不一般。她的真名是罗云并不是自己知道的曹洁,她在和自己结婚之前就有过一次婚姻,并且和前夫生育了一个女孩。在她选择自杀之前,也为了前夫留下了一份遗书,里面写着“我恨你抛弃了我,我一定要威(争气)给你看”。
2500万的高额费用导致了一个生命的消失,何明在随后被妻子的债务人告上了法庭,希望可以重新拥有自己被罗云借走的钱财。最终法院经过大量的举证和验证等大量的证据判定,这2500万的高额钱财,不属于何明和罗云夫妻关系中的夫妻财产,所以何明不需要偿还这部分的债务。
这一审判结果一出来,让很多人都就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呢?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对于夫妻财产的包括范围有哪些呢?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规定: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这些都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务: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的合法的财产。
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是可以处理这些合法的共同财产的,这些财产是夫妻共同都有所有权和处理权的,当然夫妻对共同财产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出现债务等方面,是可以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如果是不足的情况下,要一起分担债务的责任。
这件案件中,罗云将这2500万的费用的来源和去向并没有告知何明,所以这部分根据相关的法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何明不需要偿还这部分的债务。作为合法的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我们的法律法规,要让自己做一个合法的公民,知法守法不能转法律的空子,我们要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