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3 15:46 来源:网友分享
10月16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急诊科发生一起恶性伤医事件,一名女医生和男护士被患者家属殴打。并附上了照片。事后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有医生认为,打医伤医事件发生后,不应轻易“私了”,伤了医务人员的心,更让医务人员毫无“尊严”可言。
“法律太不强硬,犯罪成本太低”
《医师报》记者通过多方渠道,与该院宣传部门负责人联系上。该负责人道出了其中的“无奈”。
10月24日晚23时左右,确实有几名醉酒的患者家属殴打了医护人员,挨打的分别为一名护工、一名护士、一名医生。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动,而打人者家属也在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向被打医护人员赔礼道歉,并当场表示愿意给予经济赔偿。被打医务人员及家属对此表示同意,最后双方自愿调解。
事实上,针对打医伤医暴力事件,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为什么还要私了?面对记者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法律门槛太低,如果能设立一条只要打医生就判刑就好了。现在代价太低了,也只是拘留15天,也不管赔偿,医生受伤害治疗、检查的费用也得医院垫付,为什么要把这个责任推给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主任邓颖也曾遇到过同样的情况。她告诉记者,其所在科室医护人员被打,她都是坚决“零容忍”,并坚持走法律途径,将打人者告上法庭。但结果却令人失望。最近一次的案例是,“一名医生脑门上被打了一个口子,结果请了律师,告到法院,折腾一圈,就赔了4000元。”
“这种事情真让人感到很憋气,影响到尊严,法律太不强硬,犯罪成本太低。”邓颖说,最起码也该有个高额罚款的规定。
私了是医院管理者“不担当”行为
中国医师协会急诊科医师分会总干事周荣斌知道消息后,感到极其震惊和愤怒,专门为此打来电话,他表示,急诊科是暴力伤医事件发生的重灾区,希望国家、社会、医院给予重视,对暴力伤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允许任何情况下的私了。
“私了就是医院管理者的不作为,应将伤医、辱医事件与医院管理者绩效挂钩,纳入医院管理者考核体系,你是否做好了防范、是否采取积极措施,都应作为考核标准,不能只想到挣钱。”
周荣斌同时强调,如果是治疗有问题,也请患者走法律途径解决,让法律说话,用法律的红线将医患分开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针对这一事件,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提供了不一样的观点,他表示打人者之后积极道歉赔偿的做法,“与原来打人之后不认账相比,可以算是一种进步”。但他更希望不要发生这样的事,不能让人有“有钱就可以打人”的错误观念。
此外他还认为,救治受伤医护人员、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就是医院的责任。如果本着为了省钱或者息事宁人的想法去解决问题,是管理者“不担当”的行为,管理思路有问题,是不合格的管理者。
要让打人者付出沉重代价
几乎所有采访对象都认为,当前法律不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仍然存在。周荣斌甚至表示,口头“辱医”行为也应纳入法律规定,进行惩处。
对此,邓利强表示,一旦发生类似于“辱医”的行为,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的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或罚款,如构成刑事犯罪的,可按刑法寻衅滋事罪处以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针对本次哈医大四院发生的伤医事件,《医师报》医事法律编委会一名专家感叹:“要是不同意调解就好了,可以刑拘了。”他还提醒广大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被伤害事件,无论是否协调,第一步要进行伤情鉴定,这样无论是赔偿还是追究法律责任都于法有据;导致一人轻伤或两人以上轻微伤的,原则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罪,而非拘留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