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3 12:42 来源:网友分享
作为孩子的家长,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早日上学,早日成才。但是法律却规定,没有年满六岁的孩子不能入学。虽然年满六周岁入学已写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但日前教育部官网的一则留言回复却令人产生入学年龄将“放宽”的遐想。
昨日,教育部明确表示小学入学年龄目前仍严格依法执行。
事件进展 争议回复消失
日前,有网友在教育部官网“留言回复”栏目中提问:“已完成幼儿教育,但距6周岁还差二三个月的儿童,能否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部回复:法律并未对此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教育部为这条回复找出的根据是《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的立法宗旨。
这一“表态”立刻引起社会关注,有媒体据此刊发了入学年龄即将“松绑”的报道。
昨日,这则引发争议的回复已从教育部官网上消失了。
法律规定 年满六岁入学
教育部昨日虽未对撤下回复予以解释,但明确表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入学年龄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
记者从市教委和部分小学负责人处了解到,北京市每年小学入学都是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录取年龄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别说差两、三个月,就是只差几天也要向教委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等待批准。不仅如此,在本市有关部门对义务教育的执法检查中,小学入学年龄不符规定也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