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9 11:07 来源:网友分享
无偿献血后,献血者除了获赠部分纪念品,我市血液中心还会赠送一份半年时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近两年,已有500多位无偿献血者从中获益。但也有市民反映,发生意外后拿着这份保险去理赔,有时难度不小。
“献血赠保险”曾开全国先河
记者了解到,献血赠送保险,我市早在10多年前就开始推行,当年这一举措可谓开了全国先河。来自市血液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14年4月至今年4月,该中心就为16万多无偿献血者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累计支付80多万元。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献血保险手册”显示,保障项目共有3项:第一项包括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住院医疗、疾病身故;第二项包括门急诊医疗、住院医疗和烧伤烫伤医疗保险;第三项为输血感染疾病。保险额度最高4万元,最低800元。保单上还规定,药品报销范围按南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范围执行;患者就诊医院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
献血量不一样,获得的保障项目也不一样。其中,一次性无偿捐献全血200毫升及以上的献血者,均可作为保障项目第一项的被保险人。一次性无偿捐献全血400毫升和无偿捐献机采血小板的献血者,均可作为保障项目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被保险人。
保单时效为半年,即献血后的半年内发生意外伤害,无偿献血者都可在约定的理赔范围内申请理赔。
南京市血液中心副主任傅强告诉记者,该中心最近两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已有561名无偿献血者先后凭借这份赠送的保单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理赔总金额超过40万元,包括烫伤、阑尾炎手术等。
部分理赔要求为何被拒?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种种原因,理赔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不少。市民孙女士近两年来多次进行无偿献血,前段时间因脂肪瘤住院进行手术,到保险公司申请相应理赔时却被拒了。保险公司的理由是:病历上写着病史两年多,是献血前已有的疾病,不在保单约定的时效内。“献血时特地咨询采血工作人员,是不是半年内不管生什么病都可以报销,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孙女士说。
“保险公司对于不理赔的情况也有明确,共25项。”傅强说,包括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被保险人未在献血前告知的不符合献血条件的既往症,献血前已有的疾病和意外的治疗等。多数纠纷与献血人没了解清楚不理赔的情况有关。
理赔争议可进“绿色通道”调解
“将好事真正办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傅强表示,理赔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有一部分原因也和流动采血车上工作人员解释不清有关。
接下来他们将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培训,让他们在服务过程中做好解释工作。另外,中心还将携手保险公司建立相关绿色通道,“市民在理赔过程中出现争议,也可以找到血液中心请求从中进行相关协调。”傅强提醒,市民在提出理赔前,也应仔细阅读保险手册中相应的约定条款,尽量减少纠纷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