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3 19:40 来源:网友分享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谷分局原副调研员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3家药企提供帮助,并在春节、十一等节日收受企业给予的感谢费等共计5万元。记者近日获悉,因有自首情节,唐某被平谷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现年60岁的唐某原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谷分局副调研员,原本今年已到退休之年,却因涉嫌受贿罪,于去年12月1日被羁押。
据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5年,唐某利用其主管安监科负责特殊药品(二类精神药)日常监督检查,及主管器械保化科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质审查的职务便利,每年春节及国庆节期间,收受3家药企感谢费共计5万元。
2015年12月1日,唐某在平谷检察院反贪局向其核实了解其他案件情况时,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唐某的家属已将赃款5万元交至法院。
在庭审中,唐某对于检方的指控表示认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唐某在因其他案件被侦查机关调查谈话期间,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且退缴全部受贿款项,故对其从轻处罚。
平谷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万元,对其缴纳的5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