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5 21:07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沈雨寒
2016.07.17迅 近日,有网络媒体以《济南一酒店售卖“嗑药鱼”
行政处罚案牵出刑事案》为标题,报道了一起因济南一酒店售卖“嗑药鱼”受到行政处罚后不久,又在济南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侦查监督专项活动中牵出刑事案件,让行政案件背后的刑事犯罪分子受到刑事处罚。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加大打击监管力度是整个社会的共同呼声。
近年来,动物性食品中有毒有害药物残留致人伤害的事件屡有发生,药物残留的危害绝大多数是通过长期接触或逐渐蓄积而造成的。那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会对人体造成哪些危害呢?
1、 毒性作用 :一是急性中毒。一次摄入过量带药物残留的食物,出现急性中毒反应。如2002年1月,浙江省有部分市民因所吃猪肉中含有盐酸克伦特罗,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二是过敏反应。青霉素、磺胺类药物、四环素等一些抗菌药物能使部分人群发生荨麻疹、发热等过敏反应,严重时可出现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三是隐性中毒。也就是慢性中毒,它的危害是长期的,没有明显表现症状,可能是其他疾病的致病因素。
2、细菌耐药性增加。由于动物每天吃的饲料中多添加有抗菌药物,长期食用,造成耐药菌增多、耐药性增强,很多细菌已由单一药耐药发展到多重耐药。人长期食用这种食物,同样导致人体内耐药性增强,一旦产生疾病,直接影响药物疗效。
3、“三致”作用。主要表现为致畸、致基因突变和致癌三个方面。兽药残留可以造成致畸,主要体现在妊娠关键阶段,孕妇经常食入含有超过允许量的、含有一些致畸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可以造成某些癌变或引起后代的先天畸形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