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1 20:45 来源:网友分享
“急三慢七,行动不便两周量”,这是医院对门诊开药量的规定,即急诊一次能开3天的药量,慢性病一次只能开7天的药量,如果病人行动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一次最多能开两周的药量。这既是为了配合患者的治疗进度,同时也能避免违规开药造成医疗资源浪费,不过,对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这却无异于雪上加霜。
患者
能不能让我少跑两趟医院?
“大夫,能不能麻烦您多开一盒?让我少跑两趟医院?”北京医院呼吸内科门诊诊室里,刘老先生刚坐下就和医生商量能不能多开几天的药量。
刘先生是哮喘患者,一种名为“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的小瓶喷雾必须随身携带,早晚各喷两次,因此用得很快。刘先生希望医生能一次开两盒这种喷雾,刚好够自己一个月的用量,这样自己就不用三天两头跑医院。可医生还是拒绝了刘先生的请求,“只能先开一个礼拜的,您还得勤来。”
药方很快开好,刘老先生走出诊室,还跟门口的几位老人打招呼说再见,“大家都是来开药的,常来,都认识了。”
“这么热的天还得来医院,人多还排队,哮喘病人最忌讳交叉感染。”顺义区医院的取药窗口前,坐在轮椅代步车上的于老太太正排队等候拿药。今年72岁的于老太太由于行动不便被列入特殊取药行列,可以一次开两周的药量。于老太太告诉记者,自己住得比较远,每次来医院光公交车就得倒三趟,而且自己不能长时间行走,只能依靠轮椅代步,上下公交车的时候,还必须得有人帮忙搬车才行。“儿女顾不上,只能我自己来拿,麻烦也没辙,药得天天吃啊。”
记者发现,高血压、糖尿病、部分心脑血管疾病可以一次开够一个月的药量,但包括哮喘、慢阻肺在内的呼吸科慢性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胃溃疡等消化类慢性病,还是“急三慢七,行动不便两周量”。而这些疾病有些需要长时间服药治疗,有些甚至需要终身服药。为了开药,许多患者不得不每周到医院“报到”一次,的确十分不便。
回应
限量开药为配合治疗进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急三慢七,行动不便两周量”是有来头的。根据国家卫生部于2007年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医生开药必须配合病人的治疗情况,病人的病情会随着治疗不断变化,药品的种类和用量也必须随之调整,一次只开一周或半个月的药量是为了方便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的变化随时调药,“而且有些药品的保质期较短,一次开出大量药品也不利于患者保存。”另外,有些药品中含有一些特殊成分,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一次性大量开药。
医院限量开药,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避免出现违规或超量取药的现象。一位大夫告诉记者,有些人借享受医疗保险的便利,大量开药,“一人拿药全家吃”,有的人甚至趁机倒卖药品。因此,医院门诊不得不限制病人的开药量。
建议
更多慢病常用药下放社区医院
在采访中不少患者表示,每次到医院排半个小时的队,就为和医生说一句“拿药”。“折腾人不算,还增加了医院的负担。如果能在社区医院买到这些常用药就方便多了。”一位患者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卫计委正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针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类慢性病的105种药品以后可以到社区医院购买,最长可开到2个月的用量。呼吸类慢性病及消化类慢性病药品目前尚不在社区医院开药的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