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6 15:32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张凌萱
【2016年09月11日 讯】近日有个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们的关注,事情是这样的,早在2014年的11月,当时出生一个多月名为小欣怡的女婴在武汉市的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号楼下晒着太阳,突然,从空中坠落一块水泥,这块水泥把这个女婴给砸伤了。随后,小欣怡被家人送往医院救治,法医鉴定为七级残疾。但是肇事者还没有被找到,于是她的家人就把这栋楼一楼以上的所有住户都起诉到了法院,一共有32层包括128户业主。
据了解,法院的最终审判驳回了上诉业主的诉求,维持业主共同补偿小欣怡36万多元的一审原判。法院的最终审判认定,该案件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样判决的原因是: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单元2楼及以上1号、2号、3号房都有致害的可能和部分控制风险的能力,所以一审判令其中89户房屋的业主共同补偿小欣怡36.3万多元。
可是该事件还不止于此,一审判决后,陈某某等47名业主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对涉案石块的抛物责任楼层进行科学的检测,改判业主不承担责任等。这些上诉的业主不愿意为犯错的人承担责任,不愿意这么冤枉的为他人的过错买单,这也是能够理解的。
但是,武汉市中院经过审理却认为,上诉人提出的诉求难以实现。因为现场没有亲历者目击这个事故的整个经过,因而也没有办法再现整个过程。再加上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提取的DNA均未确定实际侵权人,所以也就无法通过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完全再现或者还原客观事实了。所以,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不要高空抛物。不论是大物品还是小物品,都有致害的危险。在台风多雨的季节,要把阳台上的花盆等杂物搬走,以免砸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