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得紫癜的症状是怎样的 如何有效治疗孕妇紫癜呢

2017-04-13 17:42 来源:网友分享

一、孕妇得紫癜会有哪些表现呢

  5% 的孕妇可有轻度血小板减少,如在妊娠前就有血小板减少,血小板<70×10^9/L,分娩后血小板不能恢复正常,有出血现象,则ITP的可能性较大。急性型ITP起病急骤,可有发热、畏寒。突然发生广泛严重的皮肤瘀点瘀斑,甚至血尿、胃肠道出血和颅内出血。临床多为慢性型,约占80%,临床以反复鼻出血、皮肤瘀点、瘀斑多见。

  目前确诊ITP除了上述临床出血表现外,多依据无脾肿大,排除继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结合实验室检查:①多次检查外周血中血小板减少。②骨髓中巨核细胞计数正常或增多伴成熟障碍。③抗血小板抗体(PAIgG、PAIgM、PAIgA、PAC3等)增高。但需要测量血压以排除妊高症,应检查肝功能,在有 HIV危险因素时应检查HIV抗体,可适当考虑测定抗血小板抗体、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凝血酶时间/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狼疮抗凝物/抗磷脂抗体及尿酸浓度,以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凝血异常。

二、治疗孕妇紫癜有哪些手段呢

  轻度妊娠合并紫癜:轻度妊娠合并紫癜患者一般可正常妊娠,不需要特殊治疗,可以口服氨肽素1g,3次/d,长期服用无副作用。但应注意避免感冒和外伤,平时应有规律地生活和严密观察全身的出血倾向,并定期(1个月左右1次)做血小板计数检查,加重时可按下面的情况治疗。

  中度妊娠合并紫癜:中度妊娠合并紫癜患者一般伴有不同程度的出血表现,对首选治疗尚有争议。糖皮质激素在非妊娠女性虽可首选,但在妊娠后应用会有较多副作用,尽管对胎儿的致畸作用不肯定,但妊娠前3个月一般不主张应用,妊娠4~6个月可用可不用时应慎重使用,而妊娠后3个月若无其他禁忌证时一般均可应用。目前对妊娠合并紫癜疗效好而副作用小的还是静脉滴注大剂量丙种球蛋白,此药的最大缺点是价钱太贵,若有条件者应列为首选。

  重度妊娠合并紫癜:一般重度妊娠合并紫癜患者不应该妊娠,若不小心发生妊娠时,最好应尽早行人工流产,流产前先每天静脉给地塞米松10~20mg,连续3天,第3天输注1个单位的血小板,使血小板>50×109/L,行人工流产术,术后再按妊娠合并紫癜的常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若患者坚决要求继续妊娠,则危险性较大,而且处理困难,应住血液内科病房治疗。

三、孕妇怎样才能预防紫癜呢

  首先大家要弄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是什么,它本身会对孕妇造成哪些影响和危害。临床以皮肤粘膜或内脏出血为主要表现,严重者可有其它部位出血如鼻出血、牙龈渗血、妇女月经量过多或严重吐血、咯血、便血、尿血等症状,并发颅内出血是本病的致死病因。

  其次就是孕妇在治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孕妇禁止使用损害血小板的药物和检查。孕妇要避免外伤和感染,这二者会增加血小板的消耗。向医生陈述病史,在产前2周口服泼尼松,以提高血小板数量,阻断胎儿体内出血倾向,减少分娩时的出血量。孕妇分娩后要在医院住一段时间,让医生对母婴双方的病情进行观察和治疗。避免母乳喂养婴儿,以免母体的抗血小板抗体和药物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而伤害婴儿。

  综上所述,当孕妇患上血小板性紫癜时可不是一件好的事情,但是当务之急是如何进行治疗,同时治疗的方法是否合适和科学都是孕妇都加注意的,如果有问题可随时咨询医生,将自己的情况反馈给医生,相信这样才对自己和胎儿有利。

四、妊娠合并紫癜的饮食

  1.忌热性食物。羊肉、狗肉、鹿肉等热性食物能助阳而动血,会使血小板患者的出血加重,故不宜食之。

  2.忌烧、烤、炙之品。烧烤炙之品外皮焦硬在食用过程中会因磨擦力大而导致粘膜出血,这类食品不易消化,容易造成肠道消化功能紊乱。

  3.忌暴饮暴食及酗酒。暴饮暴食可加剧消化道的负担使食物大量积聚于胃肠道而易致内脏出血。酗酒常可促进血液循环,并可迫血妄行,特别是醉酒呕吐时,有可能导致消化道出血。

  4.忌食粗粮或长纤维食品。血小板减少患者最容易出现出血情况,食用粗粮或长纤维食品,会导致消化道粘膜的出血。

  5.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患者可以避免上述的饮食的基础上多吃点莲藕。莲藕可以作为凉血止血药物应用。常吃藕可加强清热、凉血、止血之功效,因此患者可以在治疗的过程中用饮食来进行合理的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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