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2 10:43 来源:网友分享
简介/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俗称“吼病”,祖国医学称“哮证”,是世界公认的医学难题,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疾病中四大顽症之一。1998年12月11日,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第二届世界哮喘会的开幕日上,全球哮喘病防治创议委员会与欧洲呼吸学会代表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开展世界哮喘日活动,并将当天作为第一个世界哮喘日。从2000年起,每年都有相关的活动举行,但此后的世界哮喘日定为每年5月的第一个周二,而不是12月11日。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近几十年的调查,在我国至少有2000万以上哮喘患者,但只有不足5%的哮喘患者接受过规范化的治疗,结合我国哮喘防治情况,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华医学会会长、呼吸病学分会名誉主任委员会钟南山在“世界哮喘日”前夕指出:哮喘实施以控制到临床治愈为目的的疾病评估、疾病治疗和疾病监测的“三步骤”;特别是使用经全球循证医学证实的中西医联合治疗方案,哮喘是能够控制的。目前国际上已经采用负离子疗法进行哮喘的防治,并得到医学界的一致认可,此疗法是一种安全、便捷、值的推广的自然疗法。
病因与诱因/支气管哮喘
哮喘是由复杂的及尚未不完全理解的环境和基因互作的组合相互作用而导致的。这些因素同时影响其严重性和对治疗的反应。我们相信近期哮喘病症的增长幅度是由于不断变化的后生的(遗传的因素导致的,而不是由DNA序列相关因素)和不断变化的环境导致的。哮喘是在遗传易感性的基础上经由环境因素相互作用而发生的疾病。遗传易感性涉及多个基因及其相互作用;致病的环境因素也是多种多样。就病因学而论,哮喘是一种异质性明显的疾病。再加上研究标准不同,研究结论迥异的情况也时常发生。
导致哮喘这种疾病发生的危险因素称为“病因”;导致哮喘发作的危险因素称为“诱因”。有些危险因素既是病因,又是诱因,再加上哮喘的发病很复杂,将具体某个危险因素界定为病因或者诱因有困难,因此,将各种危险因素合并介绍。
目前,大部分研究资料来自于儿童;成人起病的哮喘,其危险因素的研究仍有待加强。
宿主因素
有哮喘症状要及时治疗
遗传: 这是最主要的宿主因素。未有一个已知基因存在于两个或以上的研究人群,这说明基因间的相互作用可能更为重要,也再次印证了哮喘的多基因遗传特性。
目前已知的可能有关的基因可分为四大类:TH1应答与TH2应答、IgE抗体生成及其调节、炎症介质的生成(如细胞因子、趋化因子、生长因子等)、气道高反应性的发生。
此外,药物作用的靶点,比如β2受体、糖皮质激素受体等相关基因也是研究热点,这些基因的异常不仅可能与发病有关,也与治疗效果有关。
肥胖:哮喘发病的独立危险因素,尤其是对女性。肥胖的哮喘患者,治疗起来更困难。
可能的机制:
改变呼吸系统的机械特性。
脂肪组织释放IL-6、TNF-α、嗜酸性粒细胞趋化因子(eotaxin)、瘦素等炎症因子,使免疫功能整体呈现促炎倾向。
肥胖的发生也是机体在遗传上、发育上、内分泌上、神经调节上存在某些缺陷的集中反映,这些缺陷可能也是哮喘的病因。
性别:儿童时期,男性患病率高于女性;而成年期后,女性患病率高于男性。
病理生理学/支气管哮喘
疾病早期,因病理的可逆性,肉眼观解剖学上很少器质性改变。随疾病发展病理学变化逐渐明显,肉眼可见肺过度充气及肺气肿,肺柔软疏松,可合并有肺大泡。支气管及细支气管内含有粘稠痰液及粘液栓。支气管壁增厚、粘膜肿胀充血形成皱襞,粘液栓塞局部可发现肺不张。显微镜下的改变比较明显。即使在轻症的哮喘患者,可见气道上皮下有肥大细胞、肺泡巨噬细胞、嗜酸性粒细胞、淋巴细胞与嗜中性粒细胞浸润。哮喘发作期,气道粘膜下组织水肿,微血管通透性增加,支气管内分泌物贮留,支气道平滑肌痉挛,纤毛上皮剥离,基底膜露出,杯状细胞增殖及支气管分泌物增加等病理改变。若哮喘长期反复发作,表现为支气管平滑肌的肌层肥厚,气道上皮细胞下的纤维化等致气道重构和周围肺组织对气道的支持作用消失。
药物治疗
治疗哮喘的药物可分为“控制发作药”(controller)和“缓解发作药”(reliever)。控制发作药具有抗炎作用,也称“抗炎药”,规律应用后可以控制气道慢性炎症,减少乃至避免哮喘急性发作,控制哮喘发展,稳定肺功能。缓解发作药具有支气管舒张作用,因此,也称“支气管舒张药”,通常是在哮喘急性发作时按需使用。
部分药物既可通过口服或注射达到全身给药,也可以通过吸入达到局部给药。气道给药技术的进步,使得气道局部有很高的药物浓度,而全身作用降低,在提高疗效的同时,也明显地降低全身副作用。
控制发作药
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inhaled glucocorticosteroid,ICS):
目前已知的最好的控制发作药,此类药物的问世革新了哮喘治疗的面貌。ICS只是控制哮喘的病情,但无法根治哮喘。停药数周至数月后病情逐渐恶化,一般不会出现病情急剧反跳。
(1)对各个年龄段和各种程度的哮喘患者均有益处,长期规律用药可以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和程度,避免气道的不可逆改变,从而改善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
(2)与β2激动药合用有协同作用。
(3)长期低剂量(400μg/d布地奈德或等效剂量的其它ICS)应用ICS是安全的,主要副作用在于给药的局部,如声音嘶哑、口腔白假丝酵母菌感染等,这些问题可以通过采用改进给药技术或者在吸入药物后及时漱口加以减轻;全身副作用可以忽略不计。
(4)大剂量(>1000μg/d布地奈德或等效剂量的其它ICS)应用ICS时就有可能出现全身副作用,目前已知的有:容易出现瘀斑(因为皮下组织变薄)、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骨密度降低。
(5)没有证据表明ICS会增加肺部感染的几率;活动性肺结核也不是ICS的禁忌症。
2.白三烯调节药(leukotriene modifier)
包括半胱氨酰白三烯1受体拮抗药和5-脂氧合酶抑制药。
(1)有轻微的支气管舒张作用,和ICS联用的效力不及ICS和吸入长效β2激动药联用;可减轻症状。
(2)抗炎作用弱于低剂量的ICS;可减少急性发作、改善肺功能。多数情况下,作为辅助抗炎药使用,以便减少ICS的剂量。对于轻度慢性持续的患者,也可试用本类药物代替低剂量ICS用于长期维持治疗。部分阿司匹林哮喘患者对本类药物反应良好。
(3)副作用轻微,疗效的个体差异大。齐留通可能有肝毒性,需注意监测肝功能。
.茶碱类(小剂量):
(1)小剂量的茶碱类药物具有抗炎活性,其分子机制可能是激活组蛋白去乙酰化酶-2(histone deacetylase-2),该酶是抑制炎症因子基因激活的关键机制。达到最大的抗炎效能时需要的血药浓度不高(5~10mg/L),因此(小剂量使用时)耐受性良好,一般不需要监测血药浓度,除非怀疑茶碱中毒。
(2)暂不知道长期使用小剂量茶碱类药物的抗炎效力有多大,只是知道其和ICS联用的效力不及ICS和吸入长效β2激动药联用。目前,小剂量茶碱类药物(尤其是缓释剂型)主要是作为辅助抗炎药使用,用于减少ICS的剂量。
(3)突然停用茶碱类药物,有可能引起反跳。
系统应用糖皮质激素(systemic glucocorticosteroid)
(1)对于中度及以上程度的急性发作,为减少恶化、降低住院风险、促进发作终止,应尽可能早地开始足量给予糖皮质激素,口服和静脉给药均有效。
(2)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的效益/风险远低于长期ICS治疗。大约1%的患者必须依靠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维持剂量需在随访过程中滴定。
(3)长期系统应用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主要有:向心性肥胖、糖尿病、高血压、骨质疏松、皮肤变薄、容易出现瘀斑、消化性溃疡、近端肌病、白内障、青光眼、抑郁、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已有结核、寄生虫感染、糖尿病、骨质疏松、青光眼、严重抑郁、消化性溃疡的患者,长期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应非常谨慎。已有短期的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期间,患者因疱疹病毒感染致死的个案报道。长期系统应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需检测骨密度;发现骨密度降低后,应及时预防性施予二膦酸盐(绝经期女性还可以应用雌二醇)。
(4)用药较短的(<2周),可以直接停药而无需逐步减量;长期给药的患者,应避免突然停药,否则容易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并可能诱发潜在的Churg Strauss综合征发作。
抗IgE抗体(奥马佐单抗,omalizumab)
(1)可以中和循环中的IgE抗体,因此,可以抑制IgE介导的反应。对已和细胞结合的IgE抗体没有作用,所以,不会激活肥大细胞。
(2)仅限于伴有IgE升高,并且即使吸入药物达到最高剂量仍然无法控制的哮喘患者。
(3)疗效有待进一步研究,目前已知本药可以减轻症状、减少急性发作。
(4)副作用:远期疗效和安全性尚需积累更多的资料,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重大副作用。有研究发现,少数为了停用糖皮质激素而应用奥马佐单抗的患者,在停用糖皮质激素的过程中,出现了潜在的Churg Strauss综合征发作。
肥大细胞膜稳定剂
(1)抑制肥大细胞和感觉神经的活化,因此,对存在明显诱因(如运动、二氧化硫、过敏原等)的哮喘有效。必须在发作前预防性给药;对终止发作无效。
(2)抗炎作用微弱,长期维持治疗的效果非常有限。
(3)安全性高,少数患者可能有局部刺激作用。曾经广泛应用于哮喘患儿,随着小剂量ICS安全性研究的深入,本类药物已逐渐少用。
其它:
(1)严重哮喘的患者,在口服皮质激素后出现严重副作用的,医学上曾试用过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环孢素、金制剂、静脉用免疫球蛋白、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试图减少激素剂量。然而,上述这些治疗长期效果不确切,且有各自相应的副作用。若有细菌感染的证据或顾虑时,需并用抗生素。
(2)脾切除术,以及针灸、按摩、呼吸控制、瑜伽、催眠等替代疗法,经过对照研究后发现完全无效。
温馨提示:
当患者在治疗哮喘时一定要保持持续性用药,切勿因为病情稍微好转就放弃用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