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5 07:21 来源:网友分享
一、外伤性损伤
1、贯穿性损伤是输尿管损伤最常见的原因:
主要是枪伤或锐器刺割伤;非贯穿性损伤少见,多发生于车祸、高处坠落。常发生于骨盆、后腹膜的手术时,如结肠、直肠、子宫切除以及大血管手术,由于上述部位的解剖较复杂,手术野不清,匆忙止血,大块钳夹、结扎,就容易误伤输尿管。
二、医源性损伤
1、手术损伤:
见于下腹部或盆部手术,以输尿管下1/3段多见,经膀胱镜逆行输尿管插管、扩张、取(碎)石等操作均可导致输尿管损伤的发生。当输尿管有狭窄、扭曲、粘连或炎症时,还可能发生输尿管被撕裂、甚至被拉断。以妇科手术最多见,占医源性损伤的50%以上。
2、检查器械损伤:
多见于输尿管插管,套石,输尿管镜检查等,致输尿管穿孔或撕裂。
3、放射性损伤:
高强度的放射性物质引起输尿管及周围组织的充血、水肿及炎症,最终因为局部瘢痕纤维化粘连而狭窄。
1、输尿管狭窄:
可试行输尿管插管、扩张或留置双J形输尿管支架引流管(F6),依不同情况决定留置时间长短。狭窄严重或置管不成功,应视具体病情决定手术,进行输尿管周围粘连松解术或狭窄段切除术。如输尿管完全梗阻暂不能解除时,可先行肾造瘘术,1~2个月后再行输尿管修复。
2、尿瘘:
输尿管皮肤瘘或输尿管阴道瘘发生后3个月左右,伤口水肿、尿外渗及感染所致炎性反应消退,病人全身情况允许,应进行输尿管修复,一般应找出输尿管近端,游离后与膀胱或膀胱壁瓣吻合。
3、其他:
对损伤性输尿管狭窄所致严重肾积水或感染,肾功能重度损害或丧失者,若对侧肾正常,可施行肾切除术。
贯通伤所致的输尿管损伤常有明显的并发伤,这些组织器官的损伤的发生率依次为小肠、结肠、肝、胰、膀胱、十二指肠、直肠和大血管。11例输尿管中段枪伤中,6例并发髂静脉损伤。钝性输尿管损伤几乎均伴有骨折和(或)肾、膀胱及其他内脏破裂和挫伤。
输尿管损伤的临床表现决定于发现时间,单侧或双侧损伤,感染存在与否以及尿瘘发生时间及部位。
1、病史:
有盆腔手术和输尿管腔内器械操作损伤史或有严重的贯通伤史,手术损伤包括根治性全子宫切除术,巨大卵巢肿瘤切除术,结肠或直肠肿瘤根治术以及腹膜后纤维化松解术等。
2、腰痛:
输尿管被结扎或钳夹损伤后,由于输尿管全部和部分梗阻,导致肾,输尿管积水而引起腰部胀痛,体检时,患侧肾区有压痛及叩击痛,上腹部可触及疼痛和肿大的肾脏。
3、尿瘘或尿外渗:
若术中未及时发现输尿管被切断或切开,术后可发生切口漏尿,阴道漏尿,腹腔积尿或腹部囊性肿块等。
4、无尿或血尿:
双侧输尿管断裂或被完全结扎后,可出现无尿症状,此类损伤易被及时发现,此外,部分患者还会出现血尿;但不出现血尿并不能排除输尿管损伤的可能。
5、发热:
输尿管损伤后,由于尿液引流不通畅或尿外渗等情况,可继发感染或局部组织坏死时,此时可出现寒战,发热等症状,当尿液渗入到腹腔时还可出现腹膜炎症状。
由于早期的症状和体征非特异性,所以对输尿管损伤的诊断要高度警惕。≥30%的病人没有血尿。先予静脉尿路造影,如果造影结果无法作出结论,应进行逆行输尿管肾盂造影。偶尔是在手术室腹部探查过程中作出诊断。若诊断不及时,临床可表现为肠梗阻,尿液外渗,尿路梗阻,无尿和脓毒症。
根据作出诊断的时间,损伤的机制以及病人的一般情况给予处理,若能立即作出诊断,紧急手术修复较理想,在情况不稳定的病人或者是手术后的输尿管损伤,第一步是插入一经皮的肾造瘘管使尿分流,然后行影像学检查进一步确定损伤的性质并计划适当的手术修复。重建术包括输尿管再植术,一期输尿管吻合术,前膀胱皮瓣,回肠补植术和自身移植。根据作出诊断的时间,损伤的机制以及病人的一般情况给予处理。若能立即作出诊断,紧急手术修复较理想。在情况不稳定的病人或者是手术后的输尿管损伤,第一步是插入一经皮的肾造瘘管使尿分流,然后行影像学检查进一步确定损伤的性质并计划适当的手术修复,重建术包括输尿管再植术,一期输尿管吻合术,前膀胱皮瓣,回肠补植术和自身移植。
一、治疗
输尿管损伤治疗目的是恢复正常排尿通路,保护患侧肾脏功能。首先要判断病人全身情况,是否合并其他脏器损伤,先予处理;当合并呼吸循环衰竭、低血容量时,应予纠正。其治疗原则为:1、术中已经发现输尿管损伤,若无污染,应施行一期修复手术。2、若损伤>24h,宜先行暂时性肾造瘘,引流外渗尿液,3个月后再行修复手术。3、输尿管被误扎者可行误扎部位松解术;输尿管遭切割或穿破者,可行局部修补术,并放置输尿管支架引流。4、输尿管损伤范围
二、预后
早期诊断和及时正确的外科手术治疗,输尿管损伤的预后良好。延迟诊断而导致感染、肾积水、脓肿和尿瘘形成则预后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