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5 07:47 来源:网友分享
⑴滥用:多数是由于医师用药原则掌握不严,随意投药。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患者一知半解地应用自备药物或自购药物服用而引起药物反应。
⑵错用:医生开错处方,或药房发错药,抑或患者错服药物,当然这些都属偶然事件。
⑶服药自杀:这是极少见现象。
⑷用药剂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引起严重甚至死亡。但有时正常剂量也可出现药物反应,这与不同个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速度不同有关,特别是老年患者更应密切注意。
⑸用药疗程;急性病症,用药时间一般不长,即使所用药物毒性较强,其危害性也可能较少。但慢性病症,特别象癌肿患者,所用抗癌药物疗程较长,往往发生药物的积蓄作用,产生毒性产生。当然,也有些药物如安眠药、镇静剂等,在长期重复应用搬弄是非,可引起药瘾作用。
⑹用药种类过多:对于有过敏体制的有,一般用药种类越多,发生反应的机会亦越多。这可能是由于药物之间的交叉反应,或协同作用所致。
⑺用药途径:一般认为药物通过注射比口服较易引起反应。外用抗原性强的药膏,如磺胺、四环素软膏等吸收后药物反应的姓率亦远高于口服者。外用硼酸溶液湿敷因药物吸收过量引起婴儿死亡的事例早有报告。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服用的药物,可进入胎儿或婴儿体内引起反应。
⑻交叉过敏:很多在结构上有共同之处的药物,例如含有共同“苯胺”核心的磺胺药、普照鲁卡因、对氨水杨酸等均可引起相同的反应,称之为交叉过敏。这种反应在第一次用药10小时左右即可发生,而不需要经过4~5日以上的潜伏期。
⑼重用致敏药物:如患者对某一种药物已发生过敏而以后再重复应用可发生更为严重的反应。致敏药物的重用通常是由于:①医生的疏忽,未了解患者过去的药物反应史;②患者未主动告诉医生他的药物过敏史;③用了可发生交叉过敏的药物;④个别处于高敏状态的药疹患者,容易对本来不敏感的药物发生过敏反应。
1.在用药前,首先明确诊断,不要在病情未搞清前,采用多种药物围攻,以为总有一种药物会产生效用,这样易出现不必要的药物反应。
2.对所用药物的成分,性能,适应证,禁忌证,副作用,配伍禁忌等应全面熟习掌握,做到不滥用,错用,多用药物。
3.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特别是对有过敏性体质者更不可忽视,对有过药物过敏反应者,应注意交叉敏感或多源笥敏感反应的发生。
4.用药应有计划性,剂量不宜过大,种类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久,并定期观察,特别是应用有一定毒性的药物,如免疫抑制剂,抗癌药物等,更应严密观察,经常检查血象等。
5.某些器官有功能障碍时,常对某些药物不能耐受,如患肾病者需慎用重金属药物。
6.在用药期间应注意一些警告症状或不耐受现象,如皮肤瘙痒,红斑或发热等,一旦出现应考虑立即停药。
7.凡已发生过敏性药物反应者,都应发给药物禁忌卡,注明致敏药物名称及反应类型,以供复诊时参考。
8.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药政管理,药品在出厂投放市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把好的药品质量关。
1、一旦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此药,并尽快送医院治疗或抢救,离医院远的可先就地治疗并抢救。然后送医院进一步检查与处置。
2、如果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应给抗组织胺药物,肌肉注射或静脉给药,如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维生素c、地塞米松、赛庚啶、扑尔敏、敏迪、息斯敏、皮炎平霜、1%氢化可的松软膏、樟脑酊等。
3、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分秒必急地抢救,立即使病人头低位躺下,皮下注射或肌注0.1%肾上腺素0.5~1.0毫克(小儿酌减),也可用0.1~0.5毫克缓慢静推(以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10毫升)。
4、若皮下注射或肌注肾上腺素疗效不好,可改用4~8毫克静滴(溶于5%葡萄糖500~1000毫升)。呼吸困难时可缓慢静脉注射氨茶碱0.25~0.5克,同时人工呼吸,按病怀需要可给氧、保温,并注意维持呼吸与循环功能。
5、在使用青霉素、头孢类、氟哌酸等高致敏药物前,必须进行皮试,绝不可因过去不过敏而忽略。此外,曾有过药物过敏史的人,在医生开药前,一定要告知医生。
1.去除病因
停用一切可疑的致病药物是首先采取的措施,切忌在已经出现药物反应的先兆表现时继续用药。
2.支持疗法
给患者以有利的条件,避免不利因素,以期顺利地度过其自限性的病程,如卧床休息、饮食富含营养,保持适宜冷暖环境,预防继发感染等。
3.加强排泄
酌情采用泻剂、利尿剂,以期促进体内药物的排出。
4.药物治疗
(1)轻症病例:①抗组胺药物1~2种口服。②维生素C静注。③10%葡萄糖酸钙或10%硫代硫酸钠静注。④局部外搽含有樟脑或薄荷的炉甘石洗剂,一日多次,可止痒、散热、消炎,一般一周左右可痊愈。
(2)病情稍重的病例:①卧床休息。②涂上述药物。③强的松口服,一般2周左右可完全恢复。
(3)严重病例:
1)皮质类固醇:氢化可的松、维生素C、10%氯化钾加入5%~10%葡萄糖液缓慢滴注,宜保持24小时连续滴注。待体温恢复正常,皮疹大部分消退及血象正常时,可逐渐递减激素用量,直至改用相当量的强的松或地塞米松口服。如皮疹消退,全身情况进一步好转,再逐步减少激素口服量,原则是每次减量为当日用量的1/6~1/10,每减一次,需观察3~5日,随时注意减量中的反跳现象。在处理重症药疹中存在的问题往往是出在激素的用量或用法不当方面,如开始剂量太小或以后减量太快。
2)抗组胺药物:选用二种同时口服。
3)输新鲜血液和血浆。
4)抗生素:选用适当抗生素以预防感染,但必须慎重,因严重药疹患者,常处于高度过敏状态,不但容易发生药物的交叉过敏,而且可能出现多原性敏感,即对与原来致敏药物在结构上完全无关的药物产生过敏,引起新的药疹。
5)局部治疗:重症药疹患者对皮肤及黏膜损害的局部治疗和护理非常重要,往往成为治疗成败的关键。早期急性阶段,皮损可用大量扑粉或炉甘石洗剂,以保护皮肤和消炎、消肿。如有渗液,可用生理盐水或3%硼酸溶液湿敷,每日更换4~6次,待干燥后改用0.5%新霉素和3%糖馏油糊剂,每日1~2次。
眼结膜及角膜常受累,必须及时处理。可用生理盐水或3%硼酸水冲洗,清除分泌物,滴醋酸去炎松或氢化可的松眼液,每3~4小时一次,每晚擦硼酸或氢化可的松眼膏,以防角膜剥脱导致失明及结膜粘连。口腔及唇部黏膜损害常妨碍进食,可用复方硼砂液含漱,外搽黏膜溃疡膏或珠黄散、锡类散等。对无法进食者可用鼻饲。
6)如伴发心、肺、肝、肾及脑等脏器损害,以及造血机能障碍等需及时作相应处理。
7)密切注意水与电解质的平衡,并酌情给予三磷酸腺苷、辅酶A、肌苷及维生素B6等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