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4 08:43 来源:网友分享
针对辽宁省丹东东港市丙肝感染事件,卫生部办公厅2月27日发布通报,事件为一起重大群体性医院感染责任事故,事故暴露出个别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医疗安全管理和医院感染控制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目前事故责任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
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卫生局1月28日接到患者家属举报,部分在东港医保门诊部接受治疗的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经查,东港医保门诊部(隶属于东港市社保局,为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违法将外科(静脉曲张、疝气治疗)承包给薛峰、范鹏夫妇经营。
2012年10月22日,薛峰、范鹏开始在东港医保门诊部开展“微创介入溶栓通脉疗法”治疗静脉曲张,因违反医疗常规,造成接受治疗的患者感染丙肝病毒。截至2013年1月28日,该门诊部共治疗120名静脉曲张患者。经检测,其中共有99人确诊感染丙肝病毒。
该事件暴露出东港医保门诊部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事故直接责任人无基本的无菌操作意识和医院感染控制知识,违反相关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未执行医院感染控制的各项制度措施;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卫生不要求以此为诫,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杜绝医源性感染事故发生。并要求截至2013年4月30日,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等方式,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确保病人安全。
近年丙肝感染事件:
2011年12月,安徽涡阳县丹城镇一共检出丙肝核酸阳性23例
2011年12月,河南省永城市马桥镇一共检出核酸阳性63例
2012年2月,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近200名居民感染丙肝
2013年2月,辽宁丹东东港丙肝99人感染丙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