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能吃哪些东西 怀孕后的注意事项_

2017-09-07 09:55 来源:网友分享

一、孕妇饮食有哪些宜忌

  一、不宜高脂肪饮食 大量医学研究资料证实,乳腺癌、卵巢癌和宫颈癌具有家族遗传倾向。如果孕妇长期高脂肪膳食,势必增加女儿罹患生殖系统癌瘤的危险。医学家指出,脂肪本身虽不会致癌,但长期多吃高脂肪食物,会使大肠内的胆酸和中性胆固醇浓度增加,这些物质的蓄积能诱发结肠癌。同时,高脂肪食物能增加催乳激素的合成,促使发生乳腺癌,不利母婴健康。

  二、不宜高蛋白饮食 医学研究认为,蛋白质供应不足,易使孕妇体力衰弱,胎儿生长缓慢,产后恢复健康迟缓,乳计分泌稀少。故孕妇每日蛋白质的需要量应达9O-100克。但是,孕期高蛋白饮食,则可影响孕妇的食欲,增加胃肠道的负担,并影响其他营养物质摄入,使饮食营养失去平衡。研究证实,过多地摄入蛋白质,人体内可产生大量的硫化氢、组织胺等有害物质,容易引起腹胀、食欲减退、头晕、疲倦等现象。同时,蛋白质摄入过量,不仅可造成血中的氮质增高,而且也易导致胆固醇增高,加重肾脏的肾小球过滤的压力。有人认为,蛋白质谊过多地积存于人体结缔组织内,可引起组织和器宫的变性,较易使人罹患癌症。

  三、据研究发现,血糖偏高组的孕妇生出体重过高胎儿的可能性、胎儿先天畸形的发生率、出现妊娠毒血症的机会或需要剖腹产的次数,分别是血糖偏低组孕妇的3倍、7倍和2倍。另一方面,孕妇在妊娠期肾排糖功能可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如果血糖过高则会加重孕妇的肾脏负担,不利孕期保健。大量医学研究表明,摄入过多的糖分会削弱人体的免疫力,使孕妇机体抗病力降低,易受病菌、病毒感染,不利优生。

  四、不宜高钙饮食 孕妃盲目地进行高钙饮食,大量饮用牛奶,加服钙片、维生素D等,对胎儿有害无益。营养学家认为,孕妇补钙过量,胎儿有可能得高血钙症,出世后,患儿会囟门太早关闭、颚骨变宽而突出、邱粱前倾、主动脉窄缩等,既不利健康地生长发育,又有损后代的颜面健美。一般说来,孕妇在妊娠前期每日需钙量为800毫克,后期可增加到1100 毫克,这并不需要特别补充,只要从日常的鱼、肉、蛋等食物中合理摄取就够了。

二、最佳受孕时间是多久

  医学专家认为怀孕的最佳季节是八月前后,约七月下旬到九月上旬近两个月的时间。

  在妊娠初期40—60天发生妊娠反应时,正好处在九月或十月,孕妇大多胃口差,爱挑食,但此时蔬菜、瓜果品种繁多,可以调节增进食欲,保障胎儿的营养需求。两三个月后正值晚秋,气候凉爽,孕妇食欲渐增,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十分有利。此时日照充足,孕妇经常晒晒太阳,体内能产生大量维生素D,促进钙、磷吸收,有助于胎儿的骨骸生长。且八九月份之间正值夏去秋来,孕妇夜间睡眠受暑热的影响小,孕妇的休息、营养和各种维生素的摄入都比较充分,均有利于胎儿大脑的发育和出生后的智力发展。待多雪的冬天和乍暖还寒的初春携带着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脑等病毒栅栅而来时,胎儿胎龄已超过了3个月,平安地度过了致畸敏感期。而且,相应的预产期为次年5月前后。分娩之时正是春末夏初,气温适宜,母亲哺乳、婴儿沐浴均不易着凉,蔬菜、鱼、蛋等副食品供应也十分丰富,产妇食欲好,乳汁营养也丰富,应是“坐月子”的最佳季节。保证母乳质量的同时,初生婴儿轻装上阵,衣着甚少,便于四肢自由活动,有益于大脑及全身的发育。孩子满月后,时令已入夏,绿树成阴,空气清新,阳光充足,便于进行室外日光浴和空气浴。孩子半岁前后正好处在金秋十月,该增加辅食时又已顺利地避过夏季小儿肠炎等肠道疾病的流行季节。到了孩子学习走路,开始断奶的周岁,则又是春夏之交,气候温和,新鲜食品充足,为孩子的生长发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而且,春夏之交,肠胃易于适应,断奶也易于成功。

三、怀孕期应该要注意些什么

  1、良好的生活习惯孕妈们可以在早晚做适量的运动,像散步、体操都可以,但是不可以从事剧烈的体力劳动。还要有规律的生活,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这样孕妈们才有足够的精力来应付孕期中出现的一些情况,也有利于腹中胎儿的发育。

  2、做好孕期中的产检怀孕中期也要按时的接受产检,这样做是为了知道腹中胎儿的发育情况以及自身的一个健康状况,对一些突发意外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疗,避免造成一些危险。

  3、佩戴适合的胸罩在怀孕的十四周后,胸部会急剧胀大,为了可以轻轻松松的度过怀孕中期,在怀孕中期合适的胸罩格外重要。在以后的第四个月开始,就要开始换比以前大两个罩杯以上的胸罩,也可以采用钢圈制成的胸罩来对应。

  4、怀孕初期多数都会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下降。一下子不要吃太多,禀着少食多餐的原则。尽量多吃一些改善呕吐症状的食物。

  5、怀孕后多出现嗜睡,易疲乏等,因此想要休息的时候就尽量休息,不要勉强自己。尤其是现在上班族女性,合理安排工作,不要过于劳累。不要做重体力活,也要禁止性生活。注意清洁卫生,勤换内裤,保持内裤及会阴部清洁。

  6、注意室内空气流通。

四、孕期用药要小心

  1、生育年龄: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孕妇在其他科诊治,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及孕期时间。而医生询问病史时须询问患者末次月经及受孕情况,以免“忽略用药”。

  2、患有急、慢性疾病时,需在孕期进行治疗,待治愈后或在医生指导监督下妊娠。孕妇患病应及时明确诊断,并给予合理治疗,包括药物的治疗和是否需要终止妊娠的考虑。

  3、避免孕妇自服药物:据报道,有92%的孕妇在妊娠期服过一种以上的药物;4%孕妇用过10种以上的药物;65%自行购药服用。因此,需加强宣教尽量少用或不用药物,尤其在孕三个月以前。烟、酒、麻醉药均属药物范畴,对孕妇和胎儿同样有害。

  4、孕期患病必须用药时,应选用对疾病有效且对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一般来说,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避免使用比较新的、但尚未肯定对胎儿是否有不良影响的药物。严格掌握剂量和药物持续时间,注意及时停药。

  5、如孕妇已用了某种可能致畸的药物,应根据用药量,用药时妊娠月份等因素综合考虑处理方案。早孕期间用过明显致畸药物应考虑终止妊娠。

  6、哺乳期用药一般不需中断哺乳,可选择在哺乳后立即用药,尽可能延迟下一次哺乳,延迟服药至哺乳的间隔时间,以减轻乳汁中的药物浓度。

  7、中药或中成药一般可按药物说明书孕妇“慎用”或“禁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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